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云南省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示范县(村)名单的通知
各州、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云办发〔2018〕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委农办组织开展了全省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村)申报工作,在各州(市)上报的基础上,经研究审核,确定昆明市安宁市等23个县列为2018年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昆明市安宁市八街街道相连村等300
个村列为2018年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现予以公布
(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州(市)人居办要切实加强帮助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加快推进示范县(村)示范建设,确保在2018年底以前,按照《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导则》明确的各类示范村要求,完成示范创建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通过示范县(村)建设,各州(市)人居办要尽快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明年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实打好基础。
三、省人居办对示范县(村)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一月一上报一通报制度,并在年终进行考核(通知另行下发)。
联系人及电话:董靖,0871-64326356。
附件:
1.2018年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名单.doc
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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