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进展情况月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工作部署,为及时掌握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工作的督促指导,现就开展示范村建设进展月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根据《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村)名单的通知》(云人居组办〔2018〕26号)明确的各地示范村(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自然山水型、基本整洁型、其他自创类型)建设进展情况月报表(具体详见附件)。
二、上报时间
示范村建设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由各州(市)人居办汇总后于每月底上报省人居办(第一次上报时限为9月5日前)。
各州(市)人居办要切实加强帮助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加快推进示范县(村)的示范建设工作,并在年底前完成示范村创建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对已完成示范创建的,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明年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实打好基础。
联系人及电话:董靖,0871-64322921(兼传真);
邮箱:413601482@qq.com。
附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进展情况月报表.doc(可在http://www.ynjst.gov.cn,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专栏下载)
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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