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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村镇处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村镇处     时间:2018-08-17     点击数:    

各州(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书记陈豪在《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关于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上的批示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了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情况,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借鉴

 

 

                   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

 

2003年,浙江省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这项行动。2013年5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2018年,中央农办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陈豪书记批示抓好此项工作。历时15年,浙江省坚持不懈推进“千万工程”,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得到了极大改善,农村整体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千万工程”和美丽乡村成为浙江乡村振兴的金名片。

一、发展历程

浙江省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美丽乡村为载体,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示范引领阶段。2003-2007年,选择1万多个建制村,全面推进村内道路硬化、垃圾收集、卫生改厕、河沟清淤、村庄绿化。五年建成1181个全面小康示范村和10303个环境整治村。二是整体推进阶段。2008-2010年,把整治内容扩展到生活污水、畜禽粪便、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整治和农房改造建设,形成了农村人居条件和生态环境同步建设的格局。三年对1.7万个村实施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完成第一轮村庄整治。三是深化提升阶段。2011-2015年,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新农村建设各个方面,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系统推进“四美三宜二园”(规划科学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家园、市民休闲乐园),开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城乡关系、人与自然关系不断改善,五年创建58个美丽乡村先进县。四是转型升级阶段。2016年以来,推进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齐头并进,全力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美丽乡村建设从一处美向一片美、一时美向持久美、外在美向内在美、环境美向发展美、形态美向制度美转型。到2017年,浙江省创建12个美丽乡村示范县。

二、实施内容

浙江省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为指导,坚定实施“八八战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乡村振兴为统领,以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根本导向,高质量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高水平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让农民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高质量提升美丽乡村生态美。把生态环境作为美丽乡村的底色,作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首要任务来抓。严格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执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决守护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3条红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实地公园建设,系统守护绿色空间,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把农村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保护好。深入开展村庄绿化、整洁田园、美丽农业建设,构建村庄森林生态系统,推广“一村万树”,打造生态田园环境。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抓好畜禽养殖业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突然环境综合治理。

(二)高质量提升美丽乡村风貌美。加强村庄规划设计,完善具有浙江特色的“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农房设计”规划设计层级体系,加快推动多规融合在村一级的落地,实现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农房设计“三个全覆盖”。实施“千村精品、万村景区”工程,加快制定乡村地域风貌特色营造和乡村建设色彩控制等标准规范,从源头强化景观风貌的管控,五年创建乡村振兴精品村1000个,A级景区村10000个。立足安全舒适,加强农房建设全过程监管,落实通用图集、带方案审批、农村建筑工匠分类分级管理等制度,全面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确保农房有特色、有品质。

(三)高质量提升美丽乡村环境美。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污水革命、垃圾革命,彻底根治污泥浊水、消除脏乱差。推进农村公厕科学合理布局,积极建设生态公厕,基本普及农户水冲式卫生厕所。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服务能力。完善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滩长制、湾长制,大力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深入实施河湖库塘清淤工程,巩固提升农村劣V类水剿灭成果。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农户分类、回收利用、设施提升、制度建设、长效管理五大行动,全面推进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22年实现分类处理建制村全覆盖。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同意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全面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讲好“小城故事”。

(四)高质量提升美丽乡村风尚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既要塑形,又要铸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实施农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力争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创建率80%。坚持力破并举,用好村规民约、乡风评议等载体,推行乡风文明指数测评体系,让保护环境成为一种习惯。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完善建设推进、管理运行、内容供给、文化培育、队伍建设、激励保障等机制,五年新增1.5万家文化礼堂。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加强农业农村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利用。深化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每年选数20个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示范村、保护提升100个传统村落风貌。

(五)高质量提升美丽乡村生活美。以保障和增进农民民主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创造农民群众美好生活。进一步打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通道,培育现代农业万亿产业经济,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农村电商等美丽经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让浙江的好山好水转化为农民的聚宝盆。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有限发展农村教育、卫生医疗、养老、文化、科技事业,不断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加速奈何。高标准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推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治理模式,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后陈经验”,推广村民说事制度、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安居乐业、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

三、主要措施

(一)全域编制建设规划。按照“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改造城中村、搬迁高山村、保护文化村、培育中心村”的要求,城乡一体编制村庄布局规划,确定200个省级中心镇、4000个中心村和1.6万个保留一般村,形成了以“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中心村”为骨架的城乡空间布局体系。按照村庄布局规划定位和不同类型村区位条件、经济状况、人文底蕴,分类确定村庄的人口规模、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因村制宜编制村庄建设规模,到2017年底实现保留村规划编制全覆盖。按照能落地、可实施和条上规划配套、块上规划衔接的要求,形成了以县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为龙头,村庄布局规划、中心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为基础,与土地利用、城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发展等相关规划相互衔接配套的规划体系。

(二)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以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卫生改厕、村庄绿化、村道硬化等为重点,加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全省累计硬化村内主干道4.3万公里,添置垃圾箱130万个,种植绿化苗木3500万株。到2013年底绝大多数建制村完成整治,一大批“脏乱差”的村庄变成了“水清、路平、灯明、村美”的洁净村庄。在村庄整治基础上,着眼于农村区域整体面貌的提升,改变单点式的整治方法,深入开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两路两侧”“双清”行动和全域性整乡整镇环境整治,每县每年启动2-3个连线成片创建区块,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抓好农村垃圾革命。近年来,浙江对原先初步的、低水平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进行扩面提升,全面建立覆盖城乡、运作规范、利用高效、处理彻底、保障有力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有效处理体系,并实现建制村全覆盖。完善村庄常态化保洁制度,全省现有农村保洁员6万多名,配置清运车6万多辆,2017年各级投入农村垃圾治理资金25亿元。把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作为“垃圾革命”的主攻方向,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题现场会,在全国率先颁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四分四定”,即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定时上门、定人收集、定车清运、定位处置,推动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面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目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41%。

(四)推进农村污水革命。在全面开展村庄整治基础上,2014年起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2014-2016年,全省投入资金350多亿元,建设厌氧处理终端站点10.38万个、好氧处理终端站点1.82万个,铺设村内主管3.45万千米,2.3万个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510万户农户生活污水实现截污纳管,规划保留村覆盖率、农户受益率分别为100%、74%,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应纳尽纳,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全面推行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制度,确保一次建设、长久使用、持续发挥效用。全面推开农村劣V类水剿灭战,梳理劣V类水体清单、主要成因清单、治理项目清单、消耗报结清单和提标深化清单等“五张清单”,实施挂图作战、项目管理、对表销号,目前全省劣V类水质断面全部消除,劣V类小微水体基本消除。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滩长制,启动治污泥歼灭战,统筹实施清水河道治理等工程,全力消除农村河湖库塘污泥,努力根水底污染源,2016年以来完成河湖库塘清淤2.5亿平方米、整治排污(水)33万个,真正让水活起来、清起来、净起来、美起来。

(五)深化农村厕所革命。2007年起,浙江省将农村改厕项目作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五个重点项目之一,每年3000个建制村建造40万户厕所,成千上万的普通农户家庭用上了冲水马桶。按照“卫生实用、环保美观、管理规范”要求,大理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提升规范化服务管理能力,积极实施公厕生态化改造,常山等地率先推行农村公厕“所长制”,目前全省每个建制村都有1座以上公厕,新建公厕3.5万座。从2014年起,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中,统筹开展农村改厕工作,新增改造化粪池301万户,全面消除露天粪坑。至2017年底,全省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98.6%,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96.7%。

(六)严格农村生态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落实“水十条”“土十条”,打好蓝天保卫战。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率先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收费制度、与出境水质和森林覆盖率挂钩的财政奖惩制度。全面推进“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着力提高森林质量。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山区小流域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全省生态环境发生了优质水提升、劣质水下降,蓝天提升、PM2.5下降,绿化提升、森林火灾下降的“三升三降”的明显变化,2017年森林覆盖率61.17%,平原林木覆盖率20.01%。

(七)建设现代美丽田园。实施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行动,抓实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点省建设,完善绿色农业发展制度体系,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率81.9%。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农药化肥使用量比全国提前7年实现“零增长”并持续减量。坚决打好畜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全省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以上,高出全国平均30多个百分点。实施新植1亿株珍贵五年行动,积极推进平原绿化、村庄绿化,大力推广“一村万树”,累计新植珍贵树木4544.7万株。实施“611”耕地保护工程和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深入推进“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土壤污染防治。鉴定实施海上“一打三整治”暨浙江渔场修复振兴行动,打好幼鱼资源保护战、伏休成果保卫战、禁用渔具剿灭战,切实加强渔业资源环境保护。

(八)加强农房风貌引导。全面开展“无违建县、乡、村”创建,毫不手软清除农村违法建筑,做到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全省共建成“无违建县(市、区)”6个、“基本无违建县(市、区)”27个。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建房管控,建设具有乡土气息、江南味道、浙江气派的“浙派居民”,推动实现农村风貌、乡土建筑与自然山水相协调,富阳东梓关村等一大批特色村庄成为“网红村”。千方百计巩固“赤膊墙”整治成果,采取挂图作战、督查销号等办法,全面遏制浙南地区农村“赤膊墙”回潮。

(九)护好历史文化村落。2012年起每年启动一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对重点村给予每村500-700万元补助和15亩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围绕“修复优雅传统建筑、弘扬悠久传统文化、打造优美人居环境、营造悠闲生活方式”目标,坚持保护建筑、保护肌理、保存风貌、保全文化、保有生活,先后开展6批259个重点村、1284个一般村的保护利用,一大批濒临消亡的古村落再度焕发青春、重放光彩。坚持“富口袋”与“富脑袋”并重,持续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全省建成农村文化礼堂7916家。深度发掘农耕文明、乡村传统村落和民族风情,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炼体现地域特色的产业文化、民间技艺,深入实施《千村故事》“五个一”行动计划,发掘继承创新雅俗共赏、兼容并蓄的乡土文化,努力留住乡愁记忆。

(十)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让村里人像城里人一样全面享受公共服务和生活便利”的要求,大力实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全面形成了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节点、中心村为基础的公共服务体系。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打破信息孤岛,推动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娱乐、商贸金融等服务在服务中心延伸集成,基本形成农村30分钟公共服务圈、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把“四好”农村路、万里清水河道、农民饮用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电气化、现代商贸服务、小康体育村等与人居环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城乡全面覆盖、全线贯通的基础设施网络。目前,全省实现等级公路、客运班车、邮站、电话、宽带等“村村通”,广播电视“村村响”和农村用电“户户通”。

(十一)守住农村安全底线。把安全理念和防灾减灾要求全面融入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强化各类安全隐患点排查和治理。全力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2019处,完成综合治理项目1860个,减少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群众8.64万人。深入开展城乡危旧房治理专项行动,采取腾空、拆除、维修、监控分类治理改造方式,2017年完成D级农民自住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D级危房治理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7.6万户。完善农村消防、防汛防台、应急救援、气象为农服务等安全体系,加强小流域山洪灾害防范,推进标准渔港、避风锚地、避灾安置点建设。

(十二)综合整治小城镇环境。加快补齐小城镇环境治理短板,完善小城镇边界区域治理,2017年启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现规划设计引领、卫生乡镇创建、“道乱占”治理、“车乱开”治理、“线乱拉”治理、治理“低小散”块状行业等六大专项行动,推动小城镇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目前,全省1191个小城镇开工2.33万个整治项目,开工率93.6%;计划总投资1672亿元,已完成投资1336.16亿元,进度为79.9%;465个小城镇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考核验收。

(十三)大力培育建设中心村。2011年以来,启动省级重点培育建设中心村项目,先后共培育省级重点中心村1200个。在项目实施中,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民异地搬迁,采取村庄搬迁、宅基地互换置换、经济补偿等办法,引导撤并村、小型村农民向中心镇中心村集聚,加快村庄整治建设由治脏治乱向布局分散转变,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特别是中心村配置,促进产业布局合理化、人口居住集中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建成了一批环境整洁、服务完善、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农村型社区。全省建制村数量从新世纪初的3.5万个减少到目前的2.7万个,占建制镇总数30%的中心镇集聚了50%以上的城镇人口,占建制村总数12%的中心村居住了28%的农村人口。

(十四)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全域推进美丽庭院、特色精品村、小城镇、风景线、示范县联建联创,形成“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镇一天地、一线一风光、一县一品牌”的大美格局。坚持“洁、齐、绿、美、景、韵”六字标准,扎实开展美丽庭园建设。围绕风貌优美、特色鲜明、产业兴旺、民风淳朴,建设特色精品村2500多个。打破村界、镇界,把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沿线建成风景长廊,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500多条。以美丽乡村先进县、示范县创建为引领,逐县推进,以星火燎原之势推进全省乡村整体美丽。

(十五)转化美丽建设成果。多渠道打开“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丰富乡村旅游、养生养老、运动健康、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美丽业态,变“种种砍砍”为“走走看看”,变“卖山林”为“卖生态”,田园变公园,农房变客房,走出了一条“美丽生财”的好路子。2017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56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05:1;农家乐接待游客3.4亿人次、增长21.6%,营业总收入353.8亿元、增长20.5%;农产品网络零售额506.2亿元、增长27.8%,建成农村电商服务点1.64万个,建制村覆盖率60%。转变村庄经营方式,把美丽经济发展与村集体经济壮大有机结合起来,以土地、资产入股等形式发展美丽经济或配套产业,年收入10万元以下集体经济薄弱村从2016年的6920个下降到1867个。用农村创业创新的计划吸引各路人才要素“上山下乡”投身乡村振兴,创新共创共富机制,让农村经济活力如泉水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