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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审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2-06-01     点击数: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资质申请;

2、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单位(企业)管理制度;

4、现有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企业)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长期合作的相关专业专家名单(本人签字认可);

7、单位(企业)员工名册及注册、执业和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绩证明(已开展过的相应业绩资料);
9、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单位(企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甲级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或甲级工程总承包资质的设计单位,以及已开展过项目管理业务的部分乙级监理单位。

2、承担过或负责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单位(企业)行政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

4、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各不少于1人;主要人员应具有执业资格证书。

5、具备广泛汇集技术专家资源的能力社会和信誉,有相关专业专家的支持。

 

                                        送审程序

 

  提交资料,报所属州、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省建设厅建管处。

 

审批时: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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