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电视
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马永福
(2019年4月4日)
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传达学习陈豪书记在4月2日省委常委会上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所做的重要讲话和阮成发省长在4月1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认真分析当前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特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学深悟透,深刻领会陈豪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和阮成发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4月2日,陈豪书记在第123次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防灾工作;四是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4月1日,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上,成发省长强调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以事为戒,警钟长鸣,切实将安全生产之弦绷得紧而又紧;二是要认真深入举一反三,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 三是要以更大力度,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抓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同志们,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陈豪书记和成发省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南和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让讲话精神根植于行业,落实于企业,知晓于一线。
二、居安思危,切实认清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今年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监管范围内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7人,与2018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0%、40%。认真分析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我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主要表现在:有的州市未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专项治理行动“挂空挡”,治理目标不明确,任务措施不具体,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有的州市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力度不够,抓不住“关键点”,防不住“风险点”,督查检查流于形式,应付了事,只满足于去过了,不问安全隐患是否消除了;有的企业对专项治理要求不清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从业人员安全警觉不高,风险防范意识不强。4月1日下午,我省发生一起隧道爆炸事故,爆炸前已经有安全预警,在隧道内施工的几十号工人全部撤离,到了晚上,因安全人员安全意识警觉不高,带领工作人员进洞查看安全隐患点时,又发生了爆炸,造成当场2人死亡、5人失联,教训十分深刻,因安全意识淡薄,在事故当中死亡的往往都是从事安全管理的领导或技术人员。有的项目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有的不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存在与现场作业“两张皮”,比如:今年1月9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幸福园小区三期项目”发生脚手架垮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教训极为深刻。有的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整治不彻底不闭合,导致一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而得不到及时消除,极易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是监督管理能力亟待提升。主要表现在:有的州市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企业监管不到位,这种现象也是非常突出,特别是我们一些基层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对在本辖区范围内应该监管的大型企业、国有企业监管不到位,认为这些企业头上的光环太多,体量太大,存在“不敢管”的情况。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不管是哪级哪个部门的监管单位,你代表的都是行使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权力,都应该大胆依法监管,要克服怕大企业的这种心理障碍,切实把履行政府监管职能的责任落到实处;同时,无论是什么大型企业,除了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管理之外,都要自觉接受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不应该也决不允许出现“客大欺店”的行为。对类似的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我们很多主管部门不清楚。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基坑工程施工、脚手架施工和模板支架施工等重点环节监管重视不够,在查风险、找问题、堵漏洞、除隐患等方面监管不到位。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已经发生了3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4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技术人员缺乏,监管重点领域不突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有的监督机构人员配置不合理,监管理念、手段、方式滞后,监督人员监管水平参差不齐,甚至发现不了问题,排查不出隐患,查找问题和治理隐患的能力亟待提升。有的监理企业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岗,履职不到位,施工现场监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对一些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盲目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监督执法处罚不严。有的州市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监督执法宽松软。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项目,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一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埋下祸根。对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执法走过场,企业违法成本低,导致行业安全生产乱象得不到有效根治。有的州市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和人员处罚不到位,甚至不按规定处罚,该“约谈”的不“约谈”,该“曝光”的不“曝光”,该列入“黑名单”的不列入,导致“两场”联动和联合惩戒作用发挥不明显,没有形成有效震慑和倒逼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去年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上,我就提出了建立“4项制度”并严格执行,近1年时间过去了,各地落实情况参差不齐,但反过来看,落实情况好的地区,它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向好,落实情况差的地区,它的安全事故隐患较多,事故频发。
三、攻坚克难,坚决防范遏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目标,以“排大风险、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始终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把隐患整治处理到位,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一是狠抓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务必认真贯彻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聚焦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施工电梯、脚手架等危大工程风险点,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按规定编制审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对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按方案施工、验收,认真查找并及时整改、消除每一个环节的安全隐患,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3月31日,昆明“西山区华夏四季项目”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件,希望大家深刻汲取该事故教训,务必加强极端恶劣气候条件下塔吊、桩机等起重机械安全管控。今年5月20日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在建危大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治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近期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检查。同时,要充分发挥省级危大工程专家库的技术指导作用,组织编制好《云南省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指南》,抓紧制定《云南省危大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各州市也要在今年上半年内,建立州市级危大工程专家库,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二是要狠抓城市安全管控,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狠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市安全管控工作,重点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城镇燃气、老旧房屋使用等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管控,加强供气、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防范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护升级改造专项工作,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房屋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强化公共安全风险管控,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狠抓安全工程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年度任务。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特别是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和工作措施,紧盯安全生产重点,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管,围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覆盖率,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指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考核要求,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考评考核机制,有效管控事故风险,确保今年底圆满完成省政府安全工程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指标。具体来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危大工程专项治理覆盖率要达到100%,重点项目危大工程专项治理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率达到95%以上,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四是狠抓监管执法处罚,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一定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下达整改责任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要督促在规定时限范围内完成整改。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今年以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严肃查处,并将事故查处情况及时上报,让肇事企业和个人付出应有代价,产生切肤之痛。同时,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执行“约谈”“曝光”“黑名单”和“信息互联互通”4项制度,必须坚持“零容忍”,充分发挥严执法的震慑作用,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不断规范行为,提高防范化解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五是狠抓基层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队伍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全面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专业理论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安全监管人员科学监管、依法监管、精准监管的综合能力,不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各州市要围绕提升一线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和排除隐患的能力和水平,在辖区内组织开展现场交流、点评学习、专家授课等工作,要求年内不得少于一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强督查指导,并协调联系邀请有关专家到现场授课。也可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部分州市监管人员“走出去”,考察学习省外一些先进地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是狠抓应急准备,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准备上下功夫,应对好每一场重大安全风险挑战。要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强化演练,确保做到组织有力、救援及时、物资装备充足,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损失和影响。
在这里,我再强调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雨季即将来临,施工安全隐患增加,安全防范难度加大,请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雨季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的施工项目。目前,全省脱贫攻坚战已经进入了关键阶段,房建工程和一些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大量开工,包括易地扶贫安置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这些工程,因为施工组织方式不一,时间要求紧,导致抢工期、赶进度,带来许多安全生产隐患。希望大家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加强项目督促检查,务必坚持“进度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安全”的原则,把这些工作要求落实好。
同志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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