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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城建环保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3-03-29     点击数: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厅局人事处(职改办),省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4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云南省城建环保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环保系统(不含昆明市)从事建筑工程、建筑施工管理、建筑安装、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房地产、装修装饰、工程检测、工程测量、工程造价、给排水、建筑电气和暖通、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股份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取得博士学位,任工程师资格2周年以上;取得硕士学位,任工程师资格4周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 任工程师资格5周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任工程师资格5周年以上;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 任工程师资格5周年以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89号)文件要求的,可申报高级工程师。
省属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1)精神执行。
        三、评审材料
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2013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一份(excel电子版);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须贴近期小一寸照片。填写业务自传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三)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符合免考条件人员需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运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非公有制企业申报人员不需要提供。
(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门核发的学历认证书;
(五)工程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单位聘书或聘用证明(5年以上);
(七)省属非公有制企业需提供省、市劳动执法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八)培训(进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九)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十)论文2篇(指定其中一篇为主论文);
(十一)各委办厅局所属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主管单位《委托评审函》。
        四、评审时间
城建环保工程系列高评委会定于2013年8月召开。报送材料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7月20日。
        五、申报评审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书。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各种证书,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如已经评审通过,一律取消任职资格。申报人必须在资格评审表“自我鉴定”栏中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供信息、证件不实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负责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签章及申报评审工作;人事档案在本单位的由单位审核签章申报评审。
(三)各级主管部门需审核各种证书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无主管部门的需提供原件审验。
(四)请相关单位或申报人员自行下载2013年资格评审名册(excel电子表格),按标准要求填写后用u盘报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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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委托评审函》外,其他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将《云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附件2)贴于申报材料袋封面。
(六)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人员的材料只清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七)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请在规定时限内将评审材料装袋后报送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提前或逾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请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联系。

 

附件:    

可下载文件: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服务办法(试行).doc

可下载文件:云南省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doc


联 系 人:姜云红  李  明
地    址: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
联系电话:0871-64320647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