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七天双公示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3-01-18     点击数:    

     

云建行罚字202235-1

 

被处罚单位石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252180120123

地址:石屏县异龙镇龙泉路12号

2022年7月26日,在红河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的施工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根据红河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事故调查报告,该起事故为一般事故,石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2年12月8日石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云建行罚告字〔202235-1号),石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石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暂扣起始时间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2023年1月13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