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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2-08-22     点击数:    

 

云建行罚字202217-1

 

被处罚单位云南振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2599346170A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正阳北路五洲国际广场11幢12层11-1206号

2021年12月30日,保山中心城市青西路道路及附属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坍塌事故。根据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事故。云南振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在沟槽开挖过程中未采取削坡、放坡、支护等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沟槽边坡失稳坍塌,导致2名施工人员被掩埋窒息死亡。云南振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云南振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暂扣起始时间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2022年8月17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