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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2-05-10     点击数:    

   

云建行罚字202213-1

 

被处罚单位:云南俊马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30983983351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33号附1

2021920日,昆明空港经济区西冲小学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4号塔吊安装中,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事故。云南俊马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塔吊安装单位,在空港经济区西冲小学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4号塔吊安装中,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绳,且该塔吊第三层操作平台西侧未安装安全防护栏。云南俊马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云南俊马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暂扣起始时间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本处罚决定暂扣起始时间为202257日)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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