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
2016年部门决算补充公开的报告
省财政厅 :
根据《关于落实财政部专员办对省本级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处理决定的通知》要求,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级中心”)认真对照2016年决算公开方面的有关要求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补充公开内容报告如下: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级中心收到财政拨款收入1685.77万元,其他收入0.39万元。其中,银行账户结息0.31万元,医保中心转入体检补助0.08万元,合计1689.68万元。
(二)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
2016 年,省级中心收入较上年增加319.15万元,增幅23.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8.66万元,增幅23.31%,其他收入增加0.49万元,增幅14.33%,分别是银行账户结息增加0.46万元,增幅17.42%,医保中心转入体检补助增加0.03万元,增幅3.85%。
(三)收入增减变化的原因
1.财政拨款收入增幅较大
财政拨款收入包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24.14万元,降幅2.81%,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02.8万元,增幅159.86%,项目支出360万元,较上年增加40万元,增幅12.50%。
2.基本支出方面变化较大的原因
省级中心属于窗口服务单位,长期使用劳务派遣制合同工解决窗口服务部门编制不足的问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包含在人员经费中,造成我单位在编职工人均工资与实际情况不符。依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商品服务支出--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经与国库处协商,自编制2016年度预算起,将中心每年发生的“劳务派遣职工工资和社保费”在劳务费科目列支,造成人员经费和商品服务支出预算同比变化较大。
3.项目支出方面变化的原因
2016年根据业务需要,网络通讯费、公积金业务宣传费、设备更新及耗材三项费用略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级中心管理经费支出情况:工资福利支出774.73万元,占比48.32%;商品和服务支出719.18万元,占比44.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98万元,占比3.37%;其他资本性支出55.37万元,占比3.45%,合计1603.26万元,全部属于一般公共预算。
(二)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
2016 年,省级中心支出较上年增加371.31万元,增幅31.1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4.73万元,较上年增加178.93万元,增幅30.03%;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76.89万元,增幅32.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42万元,降幅4.29%;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17.91万元,增幅47.81%。
(三)支出增减变化的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根据规定调增基本工资13.5%,以及改革性补贴增加导致;二是2016年底按规定补缴以前月份的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费用。
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主要原因:一是将劳务派遣职工工资及社保费从人员经费调入商品服务支出—劳务费;二是当年增加一项义务植树经费50万元,三是扶贫工作及新农村指导员经费增加16.7万元;四是经审批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共5人,开支经费27.4万元,以往年度没有发生过因公出国(境)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
原因是我单位有一名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由单位发放,2016年12月,该退休人员关系转到省社保中心,社保中心一次性退还以前月份由我单位垫付的退休费10.15万元,抵减当年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
原因是当年报废一批固定资产,金额79.70万元,因此采购的固定资产较上年有所增加。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2日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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