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
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通告
2018年5月,省审计厅完成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年度审计,于5月29日出具《审计报告》。截至目前,《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23项已整改完成,3项基本整改完成。
一、逐项落实,完成问题整改
(一)预算编制、批复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完毕。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已将厅属单位事业收入纳入年初预算编报和预算管理。
(二)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完毕。一是云南省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应急平台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完成支出;二是厅机关对提前列支下年度支出、扩大范围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等支出进行会计科目调整,严格专款专用;三是按照规定核查、完善固定资产登记。
(三)非税收入征缴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完毕。严格非税收入征缴,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已及时全额上缴楼盘协议保证金存储利息。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完毕。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租用办公用房已全部投入使用。
(五)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完毕。部门政府采购事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六)存量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基本整改完成,按预算计划支出,正履行首位手续。其中,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三年以上结余资金 143.17万元,用于信息平台建设和维护,拟于年底前完成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结余将按规定上缴财政;厅机关办公楼维修专项资金结余53万元,拟于11月底前完成财务结算,支出完毕;厅城镇档案工作办公室以前年度收取的档案综合服务费结余70.43万元,拟于11月完成档案办公设备政府采购程序,支出完毕。
(七)往来款项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完毕。要求厅属单位进一步清理、结算往来款项,于2018年正式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9家厅属单位进行统一会计核算,并开展专业咨询。
(八)“放管服”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完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6月15日印发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放管服”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下督促指导,上下联动,全力抓好落实。并着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实现全覆盖,做好诚实守信和失信惩戒“红、黑名单”信息推送,强化信息建设,综合提高事中事后执法监管效能。
(九)其他方面存在问题
整改完毕。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制定实施了《2017年度银行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银行服务评价及大额资金存放办法(试行)》;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统计口径。
二、完善内控,建立长效机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针对部门审计报告查出问题和专项审计反馈事项,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落实相关整改工作,分管厅领导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分类逐条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按审计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坚持“盯问题抓整改,严整改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一)注重风险预判,做好年度风险评估。自2018年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工作职责和经济活动状况开展年度风险评估,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评估,制定风险清单及风险防控措施,加强事前预防,切实减少工作“常见病”“多发病”。
(二)注重内控建设,多措并举强化监管。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及资产管理等8个方面制定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措施30项,并对应编制了管理手册,从严规范经济活动事项;以上制度已嵌入部门OA系统,实现制度流程表单化、网络化管理。同时,对财务管理薄弱的9家事业单位采取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统一会计核算和财务咨询。
(三)加强事后监督,实施内部审计全覆盖。制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部审计实施方案》,在省审计厅例行审计监督的基础上,每年再开展4—5家内部审计检查,力争“抓早抓小”,防患未然。通过实施审计“回头看”、整改工作报告及抽查核实、内审情况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信息共享等措施,加强事后监督,建立审计全覆盖和整改、追责工作联动机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26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