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云编办〔2017〕29号),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规格:正处级;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负责对省级大型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备案管理工作;对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市政公用企业运行质量进行综合效益评价;指导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省市政站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省委编办职能职责划分和省住建城乡建设厅执法委托事项,积极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我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责任,努力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按照执法委托事项,依法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今年监督工程项目共194项,专业涉及给水排水(再生水)、河道整治、城镇燃气等。对《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住建厅公告第43号)质量监督用表进行了修订,促进各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监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
二是编修工程质量技术规程和教材,完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2017年省市政站出版发行《云南省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BJ 53/T-81-2016),并继续组织编写云南省《城镇排水泵站标准化设计规范》、《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设施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现代有轨电车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地技术规程》、《城市地下空间设施测绘及建库技术规程》、《排水设施数据管理技术标准》、《排水在线数据采集技术标准》7本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对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等4本地标进行修订。目前,省市政站已累计组织编制26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业地方标准规范。
三是深入开展工程质量监督调研工作。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省市政站对全省开展调研和业务指导工作,2017年已完成昭通、楚雄、丽江、大理4个州(市)8个县(区)调研工作。
四是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业管理工作。2017年,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安排,省市政站先后参加13个创建园林城市(县城)考评;5个州(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查暗访;自然保护区建设专项督查;污水处理厂等级评定复查;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检查;环境保护督察;建筑市场行为规范专项督查;滇池环湖截污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查;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专项检查;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推进及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五是为贯彻执行好国家、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要求和颁布实施的地方技术标准规范,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2017年,省市政站组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城镇排水设施上岗及职业技能培训;轨道交通安全运营上岗及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了我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用设施营运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事业单位,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全部为事业编制,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员为14人。实有车辆3辆,无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度总收入305.44万元,有以下收入:
(一)财政拨款收入305.02万元,其中基本预算205.02万元,项目预算100万元;
(二)其他收入,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拨付职工2017年体检费用0.4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度本年总支出307.03万元,有以下支出内容:
(一)基本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度基本支出205.02万元,占总支出的66.78%。基本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3.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支出等。
(二)项目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度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2.57%,与上年比较,金额无变动。项目严格按照预算和工作计划完成,2017年项目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年度内新增承载2.5亿元(工程造价金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燃气工程监督项目;二是新增实施监督项目23项。;三是完成了3个市政工程相关类别地方规程标准编制审定工作,健全我省市政基础设施相关制度;四是覆盖全省对新发布的市政行业地方标准进行宣贯、讲解,强化我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个行业指导标准,帮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升核心竞争力,强化安全意识。五是受监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维护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安全。
(二)非财政性资金支出0.42万元,为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拨付职工2017年体检费用。
(三)用自有资金弥补财政资金缺口1.59万元。2017年省人保厅核定我单位2017年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21.76万元,其中政策规定部分16.92万元,但财政实际拨付15.6万元,形成差额1.32万元;剩余的差额主要是人员变动,人员增加1人,但财政不再补每月0.1万元奖励性补贴造成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交纳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265.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6%。其中工程建设管理165.54万元;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0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5.61万元,为住房公积金交纳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7.82万元,全部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辆),2017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2017年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2万元,接待费0.8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较预算节约16%。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事业运行经费2017年度支出11.73万元,较2016年度支出10.81万元,增加0.92万元,主要是2017年购置办公设备0.72万元,其他零星费用增加0.2万元造成。事业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资产总额50.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22万元,固定资产6.6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4万元;货币资金减少15.74万元,主要是其他应付账款减少,补退职工以前年度多扣的个人养老保险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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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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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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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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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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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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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0.89 |
44.22 |
6.67 |
0 |
0 |
0 |
6.67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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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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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采购计划2.4万元,为4台台式计算机,通过政府公开招标,协议价采购,实际采购价格23,996元,财政资金购买。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事业运行经费指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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