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6日,云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会议在昆明召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滇中产业新区建设管理局分管领导、建管科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科长)共78人参加了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陈光瑜安排部署了工作,会议由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周建平同志主持。
周副厅长就全省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讲了三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周副厅长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工作;要用钉钉子的精神开展好工程质量治理行动;要用工程质量治理成果提升全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二是突出重点,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各项工作。周副厅长指出,要以落实责任提升工程质量为核心,以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为手段,以诚信体系建设为保障,以提升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为目的,扎实开展好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三是强化措施,用心用情用力确保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取得成效。周副厅长指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工作,强化工作措施;要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综合执法水平;要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定期开展督察、检查、指导和通报工作;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厅网等有效载体,积极报道治理行动工作,并及时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的同时及时、有效、妥善处理。
陈光瑜处长就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明确了六项工作任务:一是全面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二是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三是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四是加大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五是加强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数据库建设;六是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部署了开展治理行动三个阶段时间: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9月);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三是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7月至8月)。提出了两项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各州(市)要周密计划、合理安排、责任明确、方案可行;二是建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进展月通报制度,要求各州(市)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开展工作情况。
通过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全省各级住建部门对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时限和要求,为全省开展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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