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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在丽江市召开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3-05-24     点击数:    

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在丽江市召开

会议强调: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年底达90%

 

2023年5月19日,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在丽江市召开,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尹勇在讲话中强调:今年底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要达到90%,丽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刚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促、再推进。


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起步于2011年,在昆明市、大理州洱源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市级和县级试点,探索出一些路径,按照大类粗分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危险废弃物垃圾等实行了大分类,基本实现了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医疗危险废弃物垃圾分类处置。2020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后,各地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物业单位、业主委员会等作用,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组建宣讲团、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进小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活动,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全民参与、行为习惯养成普遍提升,前端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中端分类运输、末端分类处置设施逐步完善,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76%,7个州(市)建有餐厨垃圾处理场(站),8个地级城市基本配齐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全省生活垃圾焚烧率占比达60%,“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尹勇厅长强调,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中的类别、图形符号、说明、颜色等,配备标志清晰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四分类法”垃圾收集容器,优化布局垃圾箱房,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做到分类收集、分类投放。要统筹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小型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理厂,新增垃圾中转站、运输车辆、渗滤液处理设施,配备专用收集运输车辆;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填埋、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持续推进城乡、镇村一体化和就地就近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模式;依法严厉打击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乱堆乱放,违法偷排渗滤液,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


各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省级相关成员单位,政策性银行、省属相关企业及部分专业企业负责同志在丽江参加了现场会议,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共20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边疆安排部署了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汪巡总经济师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