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引领作用充分发挥。2015年6月国务院批复《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同年8月成立以省长为主任的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2017年4月省政府批复《云南省沿边城镇布局规划(2017—2030年)》;2018年1月省政府批复《滇中城市群规划(2016—2049年)》,2020年7月省政府批复《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2016—2049年)》,滇中城市群成为国家重点培育的19个城市群之一。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滇中城市群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云南省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及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等综合规划、总体规划、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规划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规划调整事项、全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重大政策的指导力度不断加强,城乡发展建设中近期和远期、局部和整体的空间需求和供给关系更加协调,城镇化率从2012年的39.31%提升到2021年末的51.05%。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成效显著。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2012年至2021年,云南省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共解决269.27万户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改造后的农房均达到了“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基本要求,困扰云南农村贫困群众千百年的住房安全问题历史性地得到解决。2019年开始,以提升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为目标,聚焦抗震设防7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实施农房抗震改造,截至2022年7月底已完成改造49.67万户,并在数次地震中都经受住了考验,成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命房”。
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积极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坚持公租房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持续改善城市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截至2022年7月底,全省累计建成和在建公租房91.19万套,分配87.59万套,约297万住房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发放租赁补贴14亿元,惠及87.1万户;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努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2021年昆明市率先开工建设161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2022年全省计划筹建60301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充分释放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助力广大市民实现安居梦,与2012年相比,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增加93.08万人,实缴人数305.36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由2012年的1229.78亿元增加到5596.42亿元,增幅355.07%;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由2012年的756.04亿元增加到目前的3215.24亿元,增幅325.27%。
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2012年,全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达1782.14亿元,商品房屋销售面积3237.75万平方米,商品房屋销售额1362.83亿元。2022年1—7月,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达1928.55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1672.62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1157.58亿元。同时,房地产规划布局逐渐合理,滇中城市群包括了49个县级行政区域单位,聚集和引导全省60%左右的人口,成为全省房地产发展的重点区域;滇西中心城市、滇北、滇东北中心城市、滇南中心城市等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小城市、沿边城市齐头并进发展,形成合理的省内房地产发展科学格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品牌战略部署,通过提升开发项目品质、有效丰富产品供给等举措,多层次、多渠道解决好人民群众刚性、改善性和选择性住房需求。以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联网为抓手,以实现房地产市场科学监测研判为出发点,指导各地全面推行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制度。目前,全省16个州市网签备案系统已完成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联网。突出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持续深入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专项行动,虚假销售、无盘虚售、占地不建、一房多卖、投机炒房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建筑业提质增效明显。2012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达2386.4亿元,建筑业增加值968.4亿元,税收158.7亿元,从业平均人数74.9万人。2018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达5458.5亿元,建筑业增加值2482.3亿元,税收431.8亿元,从业平均人数99.8万人。2012—2021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累计达45833.0亿元。2022年上半年,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214.6亿元,建筑业增加值1533.7亿元,税收227.3亿元(不含增值税留抵退税)。同时,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企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支柱产业地位不断稳固,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建筑业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坚持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服务经济建设为目标,着力补齐城市(县城)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短板”,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城市内涝,稳步推进城市道路、供水供气、园林绿化等各项民生保障工作。截至2022年7月,全省累计建有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171座、处理能力454.89万吨/日、污水管网1.28万公里,较2012年底(119座、308.2万吨/日、4400公里)分别提升52座、146.69万吨/日、8400公里,城镇污水处理率由85%提升至97.63%;累计建有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127座、处理能力2.81万吨/日,较2012年底(108座、1.84万吨/日)分别提升21座、0.97万吨/日,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9.66%;天然气管网由1086公里提升至1.32万公里,城市燃气普及率由62.3%提升至78.65%;城市供水普及率由90.76%提升至98.10%;33条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基本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目标;深入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全省清除背街小巷、待建工地、城乡结合部、乡村道路等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裸露垃圾点位35万个165万吨,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580个,新建、改建城乡公厕13624座,洗手设施11.7万座,城乡旱厕全部消除、公厕收费全部消除,解决了群众出行如厕难、排队时间长和就近就便勤洗手的问题;全省城市绿地面积达8.16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67平方米,城市绿地率达37.64%,较2012年底分别提升2.99万公顷、3.52平方米、8.13%,累计创建国家园林城市11个、园林县城23个、园林城镇3个,较2012年底分别增加6个、2个、2个,城市基础设施从功能到特色、从形象到内涵、从品位到素质均发生了明显变化,城镇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扎实有效。全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积极争取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等方式多元化融资,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简化审批流程、强化政策运用、示范引领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开竣工。2012年以来,全省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9428个、71.52万户,完成投资257亿元,共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129.1亿元,省级补助0.6亿元、专项债券75.7亿元;城镇棚户区累计改造109.28万套,完成投资2600亿元,共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323.27亿元、省级补助53.82亿元、专项债券411.72亿元。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的顺利实施,改善了约570万城镇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极大地提升了城镇品质,有效助推新型城镇化发展。
助力最美丽城乡建设积极有力。2012年9月,省政府批复《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体系规划(2011—2030年)》,是全国首个系统性将省域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进行统筹布局和分类指导的体系规划,系统构建了云南省历史文化聚落遗产的保护体系。“美丽县城”、“园林城市”、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全省现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总计116座(个/片),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7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1个、中国历史文化街区1片、省级历史文化名城9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5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8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34片,2221处历史建筑。全省708个传统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数量居全国第二。现有85个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其中37个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48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省级以上园林城市(县城)全省覆盖率达66.7%。自2012来以来,累计创建国家园林城市11个、园林县城23个、园林城镇3个。其中,昆明市、曲靖市、保山市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全覆盖,迪庆州克服高海拔气候制约,实现园林城市“零”突破。
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开展并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基本建成与全国相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审批实现了由线下到线上、由单一窗口到综合服务、由各个部门串联式审批到跨部门、跨层级并联审批的变革,审批事项由改革前的126项,范为86项;审批环节由改革前的126个减为按照4个审批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报件审批;71个审批事项所有申报材料由987件减为524件;审批时限由改革前(2018年)的258.5天压减至50个工作日内,最短1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施工许可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统一电子证照“零跑腿”办理。推行建设项目水电气报装“一件事一次办”“3010”服务流程,全省建筑许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开展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全面推进全程网办,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可办率达到100%,办事实现“零跑腿”;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证照分离”改革,直接取消审批7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1项,优化审批服务12项,下放审批4项;不断减少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提升电子材料比例,电子化材料比例达91.37%,政务服务事项办结时限平均压缩率为64.07%,行政许可事项平均办结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全省住建系统政务服务不断优化。
绿色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自2011年底启动绿色建筑创建工作以来,云南省绿色建筑走过了从评价标识(自愿性)到设计审查(程序性)、从局部范围到全面覆盖的发展历程。“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建设,绿色建筑管理制度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发展。“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城镇绿色建筑实现了规模化发展,累计推广绿色建筑超过2.6亿平方米,建成绿色建筑超过1.29亿平方米。2020年8月组织开展绿色建筑创建三年行动,2021年全省绿色建筑占比达到77.3%,预计2022年绿色建筑占比将超过80%。
烂尾楼清理整治卓有成效。自2020年3月启动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以来,按照“一项目一方案”要求,逐一对烂尾楼项目进行问题分析,分类制定化解方案。截至2022年7月31日,全省334个存量烂尾楼均按照妥当科学的处置方案实质性推进。已交楼的114个项目惠及8.43万户超25万人,已复工复产193个项目,不涉及民生不用交楼的27个项目分类推进,烂尾楼清理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中央巡视交办的52个烂尾项目已全部化解完毕;烂尾25年的农垦大厦已动工建设,蝶变为城市核心地标建筑;全省各级纪委监委重拳出击,查处打击房地产行业违法犯罪等行业乱象,有力净化了房地产行业生态;有效治理城市伤疤300余处,改善了城市形象,为经济发展改善了营商环境;盘活闲置用地2000余公顷,为城市规划打开了发展空间,对于打通城市断头路,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改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