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
宣贯培训视频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推动建设工程抗震管理相关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有效贯彻执行,2021年9月23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宣贯培训视频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州(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厅、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能源、防震减灾等部门以及全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减隔震生产等企业单位1475人通过省级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参加培训会议。
会议邀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专委会委员叶燎原教授等5位抗震领域知名专家分别对《条例》及4个相关技术标准进行了宣讲。
会议强调,《条例》作为建国以来建设工程抗震管理领域的首个专门行政法规,对强化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意义重大,为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条例》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落实《条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推动《条例》及相关技术规范各项规定落实落细,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抗震安全保障。
会议要求,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及技术规范的宣贯培训:一是重点抓好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确保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专业技术人员做到对《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技术标准正确理解、熟练掌握、严格执行。二是要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条例》及抗震防灾科普知识宣传普及,增强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度,提高社会公众的抗震防灾意识。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标准落实落细到日常工作中,做到“四个结合”:一是要与“放管服”改革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依法监管、放管结合、宽严相济。二是要与完善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起来,为《条例》有效执行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撑。三是要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实施结合起来,系统谋划、整合资源、一体布局、一体推进。四是要与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抗震质量全过程监督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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