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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省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4-04-30     点击数:    

    20144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文化部、财政部组织召开全国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化厅、文物局、财政厅精心组织,在全省设置了1个分会场、15个片区会场。随后,召开了全省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应光同志出席会议并以《突出重点 抓住关键 务求实效 进一步加强我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为题作了讲话,会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志勇同志主持,省文物局副局长余剑明同志、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孙国棋同志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保山市、大理市作了交流发言。各州(市)、县(市、区)的建设、规划、文化、财政部门,以及专家、院校、社会团体等共计1377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突出重点 抓住关键 务求实效

进一步加强我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

 

──在全省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罗应光

2014429日)

 

同志们:

  刚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领导就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分别作了很好的讲话,为又稳又好推进云南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促进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建设美丽云南、美丽乡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积极主动地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重要意义

我省传统村落是云南民族之魂、文化之脉、自然之体、生态之基、历史之源、乡愁之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描绘美丽云南画卷的非凡鸿笔。自2012年全省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启动以来,截至目前,我省共登记上报1371个传统村落,其中294个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占中国传统村落总数的20%,数量位居全国之首,被国家划定为具有保护价值和发展潜力的六大组团之一。云南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一是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将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作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的重要内容。去年,光荣书记专门就传统村落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保护开发传统村落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是统筹城乡的新亮点,是宣传云南的新名片,也是建设文化强省和旅游大省的重要推手。二是得益于省文化厅、文物局、财政厅、民委、旅发委、农业厅等省直有关部门从各自职能职责推动了保护工作。三是得益于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从我省高等院校的专家、社会团体的有识之士到村落里的村支书、老同志都积极参与传统村落的调查和申报工作。但是,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的急剧变迁,我省一些久传文明和满载乡愁的传统村落正在加速衰落、消失,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已迫在眉睫,时不我待。如果任其发展下去,我省做美乡村、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传承民族历史文化、打造文化旅游新高地就会失去载体。对此,我们不能掉以轻心。

二、多措并举做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

保护好、发展好、传承好云南的传统村落,必须坚持“抢救第一、保护为主,科学规划、适度改造,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基本原则,科学系统的制定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既要确保传统村落的历史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又要确保其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继续做好传统村落调查及申报。2012年以来,各州(市)积极开展传统村落的调查及申报工作,摸清了家底,实施了有效的保护与开发。今年,各地要按照要求对已登记上报的传统村落进行补充调查,结合传统民居补充调查,修正、完善村落信息档案;以县(市、区)为主体组织调查小组深入所辖乡村进行实地拉网式普查,深入挖掘尚未登记上报的符合传统村落标准的村落;加强对空白民族及地区调查。按照“县(市、区)级-州(市)级-省级-国家级”四级申报原则逐级进行传统村落申报,全力以赴做好省级传统村落及第三批国家级传统村落的申报工作。

二是要科学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传统村落档案是村落文化传承的载体,保护发展规划是村落保护的科学依据,是村落发展的根本指导。各地要按照《城乡规划法》以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科学有序开展传统村落“一村一档”的档案建立和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要基于本土特色,积极探索云南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方法,增强传统村落的文化自信,切实加强规划落地的可实施性,切忌照搬城镇保护规划模式、乱套民居特色符号元素、硬植城市成熟景观节点,着力提高保护规划、民居设计和景观设计水平,形成传统村落“山、水、田、园、居”交相辉映的独特人文生态乡村景观。要更加注重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与村庄规划、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少数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发展规划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协调,积极探索村庄“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及管理模式。

三是要切实做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树立“保护为先为重”的观念,坚持“完整保护、真实保护、延续保护”的原则,尊重维护传统风貌与建筑形式,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保护与民间乡社文化活动相关的空间场所、物质载体及生产生活资料。在这方面,大理州做得很好,特别是大理市和剑川县等都积累了一些成功的保护经验。要结合全国传统民居调查、民居通用图推广等工作,制定传统村落民居评定标准,实现传统村落中的传统民居保护提升、异化民居风貌协调、新建民居传统工艺传承。要结合全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围绕有效改善乡村道路、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消防、防灾避险等必要安全设施。

  四是要切实加强名木古树及古建筑的保护。要结合全省名木古树及古建筑保护工作,着力做好传统村落名木古树的保护复壮和古建筑的保护修缮,统一编号进行挂牌保护并实施动态监控管理,保护好传统乡村景观。要结合名木古树实际情况,分株制定保护复壮方案,经普查发现的濒危名木古树要重点加以保护和抢救。要加强古建筑营造技术的研究与传承、修缮与恢复,把古建筑的消防防护工作作为重点来抓,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的概率和发生火灾时对建筑的损坏程度。

  五是要合理选择传统村落的发展模式。一定要正确处理传统村落保护与村民意愿、保护与合理利用、保护与适度开发之间的关系,结合村落自身特色,因地制宜寻找保护与发展的平衡点,切忌发展模式照搬。要发挥传统文化资源价值优势,在保护传统村落特色、延续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基础上,针对不同资源特色提出合理的利用方式,适度发展特色乡村旅游观光等富民产业,为村落提供“自我造血”的动力与活力。

  六是要重点做好传统村落中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科学指导传统村落中农村危房改造,在保持传统文化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农村危房的改造。要建立健全传统村落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体制,优化传统村落农房建设规划布局,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服务和市场管理,着力提高农房设计、施工水平。积极引导农民开展传统建筑节能改造和功能提升,改善居住条件,提高人居环境品质,促进传统村落中的农村危房改造走上科学、规范、有序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七是要稳妥做好传统村落中的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凡列入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应优先推荐列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传统村落中的美丽乡村建设必须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为依据,注重项目建设与传统村落风貌的协调,坚决杜绝因盲目的项目建设给传统村落文化遗产造成建设性破坏。要正确审视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民居建设部分,秉承“少拆房、慎砍树、不填塘”的原则,以改造提升和风貌整治为主,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三、多管齐下确保我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取得新成效

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是城乡文化遗产保护中面临的主要矛盾。但是,我们要以辩证的思维来看待这一问题,一定要认识到,保护传承就是为开发利用提供有效资源,而开发利用是通过外来力量的形式实现更好的保护传承。我省传统村落首先是保护为先,同时也要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坚决杜绝建设性和商业性的破坏。对此,各地要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切实加强保护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保护发展责任,确保我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取得新成效。

第一,要建立“两个机制”。一是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村民为主”的保护发展模式,各级住建、规划部门要加快推进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设置,会同文化、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资源共享与协同推进机制。二是建立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对传统村落的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进行跟踪监测,依据规划安排保护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建设监管。对违反保护要求而造成传统文化资源破坏的,要提出警告并通报批评;对造成传统风貌破坏性影响的,要及时发出濒危警示,并取消名录认定和项目支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省文化厅、财政厅按照国家要求对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并通报全省,确保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第二,要吸引“两股力量”。一是通过社会团体、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力量,不断丰富传统村落信息,完善传统村落名录,参与村内建设项目的决策,现场指导传统村落保护项目的推进等。二是充分调动村民参与保护的积极性,树立村民传统文化遗产传承的使命感和自豪感。在保护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作为村民代表全程参与,同时将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充分调动老年人协会等村民组织参与到日常保护、发展和监管之中。有条件的地方要学习澜沧县惠民乡翁基及糯干村传统村落保护的经验,制定推广传统村落村民保护手册,真正实现传统村落的有效保护。

第三,要用好“两项资金”。一是各州市要按照国家要求,依据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结合实际编制整体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国家、省级专项资金的申请及使用,确保资金用出实效。二是要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创建、农村危房改造、村庄垃圾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重点对国家传统村落给予村庄各项建设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倾斜,协同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

第四,要搞好“两层宣传培训”。一是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导向作用,积极运用网络平台、移动触屏、数字传媒等新兴媒体,大力营造大众参与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浓厚氛围,同时应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以村民为主的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地要逐级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传统建筑工匠的技术水平。

  同志们,虽然我省传统村落资源的优势极其丰富,但保护任务极其艰巨。希望各级住建、规划部门倾情倾力会同文化、财政部门狠抓工作落实,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做出地方特色,留住美丽乡愁,努力把我省传统村落打造成云南名片、全国标杆,为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强省和旅游文化大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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