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
努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3次
专题学习研讨会议上的发言提纲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钟灵
(2019年5月31日)
同志们:
按照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三专题的学习安排,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的重要论述”这个主题,下面结合个人学习和理解谈几点体会,作个交流发言。
一、要深刻理解和始终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根本政治要求。2013年6月28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概括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字”好干部标准。其中,忠诚、干净、担当是好干部的最根本政治要求。一是对党绝对忠诚。千条万条,忠诚是第一条,是天条。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国家、对民族的忠诚,上不愧组织,下不愧百姓,对得起组织的培养,对得住党员干部的职责,对得住党员干部的良知。只有这样,才不会心猿意马,才不会“身在曹营心在汉”,才会用心用情用力去思考、去工作、去做事,才会真正把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才不至于把全心全意变成半心半意、三心二意,甚至无情无义、绝情绝义。只有对党绝对忠诚,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把“讲政治、讲忠诚”融入血液、侵入骨髓、深入灵魂,才能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才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自身廉洁干净。纪律红线、法律底线是不可触摸、不可逾越的安全线。如果说一个干部的成长进步可以用数字来表述,我觉得廉洁干净就是这组数字前面的1,能力、业绩等都是后面的0。廉洁干净这个1没有了,后面有再多的0,还是等于0。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守住一寸方规,可破千条“围猎”妙计。伪装的朋友比凶恶的敌人更隐蔽、更可怕,要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交友有方、交往有度,谨防被“围猎”、被“下套”、被“绑架”。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上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要自觉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去庸俗、远低俗、不媚俗,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涵养积极豁达的处世心态和格局。大量违纪违法案件表明,党员干部一旦生活不检点、不自律,结果不是死在钱眼里,就是栽倒在“石榴裙下”。三是敢于担当负责。舞台再大,自己不上台,永远是个观众;平台再好,自己不参与,永远是个局外人。没有干净,干事就可能失去舞台;不干事,干净也只是徒有其表,没有实际意义。有个寓言故事,讲一个官员在阎王面前自称生时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清水,以“虽无功,但总无过”自辩。阎王斥责道:如果不贪就是好官,那在公堂中设一木偶,连水都不用喝,岂不是更胜于你?故事虽为虚构,道理却很深刻。如果党员干部片面追求干净,对群众服务缺位、作为上缺失,占着位子不干事,拿着待遇混日子,当“木偶”式干部、“泥塑”式干部,不可能是好干部,老百姓不也不会满意,我们党也绝不会容忍。
二、要深刻理解和强化严管就是厚爱的政治要求。2018年1月5日,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委员会成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出了“五个过硬”要求(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党员干部要做到“五个过硬”,一靠自律,二靠管理。个人成长进步,既是个人努力的结果,更是组织教育培养和关怀的结果。从个人角度来说,要把来自各方的监督看作是一种关爱和保护、一种帮助和关怀、一种警示和保健,看作为“政治体检”和“政治福利”,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从单位角度来说,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既要选好干部、用好干部,更要管好干部,对干部无论是监督、还是管理,重在日常、贵在较真、功在持久,在润物细无声和潜移默化中,形成正确对待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的共识,形成严管就是厚爱的良好氛围,确保党员干部不掉队、不出列。一方面,严管厚爱要做在平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好了、掌握了,又自觉遵守了,防患于未然,就可以防止一些干部今天是‘好干部’,明天是‘阶下囚’的现象。”对干部的日常管理,既要管思想、管工作,又要管作风、管纪律,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时时、处处、事事都要从细小处抓起、严格要求,既要对干部身上刚刚露头的小问题咬耳扯袖、及时提醒;又要对一些习以为常的小毛病“小题大做”、防微杜渐;更要对一些传染性、危害性强的“四风”问题,无论是显形的、还是隐形的,都要早打“预防针”,增强干部的抵抗力、免疫力。特别是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更应当坚持从严要求,落地落细落实,使干部心畏言戒行止,才能达到关心爱护干部的效果,从而实现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目的。另一方面,严管厚爱要动真碰硬。古人云:“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比如裸官、吃空饷、档案造假、超职数配备干部、奢靡之风、享乐主义等,这说明只要敢较真,干部监督就会有实效。要坚持好干部是管出来的,不是惯出来的。要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深入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单位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态度,坚持“严”字当头,把发现的问题核实准、查到位、问责追责动真碰硬;要加强对为官不为现象的治理,切实解决干部身上存在的“庸、懒、散、浮、拖”问题,真正发挥干部监督工作的威慑力和震慑作用,决不能“隔靴搔痒”只吹风,更不能“只打雷不下雨”,始终保持警醒警戒的高压态势,让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心有纪律、敬畏纪律、严守纪律,做一名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的好干部。
三、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同时也一再提出要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更广泛更有效地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从纪检监察工作来说,既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也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脚踏实地、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保持积极性、主动性,积极营造拼搏进取、干事创业的好氛围,保护好干部。一是坚持和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发展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对于那些敢于负责、敢于做事,拼搏进取、奋发有为,为群众着想、苦干实干的干部,当其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的,要区别对待处理的方式,消除干部在工作上的盲目性、畏难情绪和怕犯错误恐惧心理,使干部能够即知即改、敬畏规矩、明辨是非。二是坚持和注重实事求是。在问题线索处置中,党组织或个人被错告、误告、诬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保证干部在正确履职尽责中得到有效保障。对认定为诬告陷害、恶意中伤他人、干扰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树立在纪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鲜明导向。通过适时实施澄清保护,激励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谏言献策、为民做主。三是坚持和严把党风廉政关口。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集体研判机制,着力发挥“驻”的优势,综合用好信访举报、线索核查、日常监督工作成果,严把党员干部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在干部选拔过程中站稳立场、敢于担当,实事求是地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让“不干事、不担事、不出事”的机会主义者没机会,让“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实干主义者有平台、有舞台。
人生没有四季,努力就是旺季,不努力就是淡季。不努力,听到的永远是别人的好消息。我们要珍惜好时代、珍惜好平台,坚持严管厚爱,争做好干部、培养好干部,坚守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形”和“范”,努力提高住建工作的首创和原创“贡献率”,不断增强住建工作的“辨识度”,为造福云南各族人民贡献智慧和力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