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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永福厅长在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上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8-05-31     点击数:    


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530日)

 

尊敬的秀领副书记、国华副省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主要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下阶段工作打算、建议作如下汇报

一、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制定完成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实施方案。今年1月中办、国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印发后,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陈豪书记、成发省长、秀领副书记和国华副省长的批示指示要求,省住建厅(省人居办)高度重视,在充分衔接2016年实施的《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五年行动计划》)基础上,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及时起草了《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4次征求省级相关部门和16个州(市)意见,并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多次指导下进行修改完善,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于今年329日报请省委深改组会议原则审议通过,并于331日按时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备核。510日,根据住建部等国家部委备核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省政府。目前,该《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二)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管理。推动建立“县—镇—村”三级村镇规划体系,指导加快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截至目前,编制修订了《云南省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等一批村庄规划规范性技术文件,《编制导则和审查要点》明确提出规划要体现地域民族文化元素,加强民居风貌控制,同时,根据云南实际,如目前普遍存在的人畜混居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在这一轮的村庄规划当中,把集中养殖区域作为村庄规划的一个必需内容提出,没有这项规划内容的村庄规划一律作为不合格规划不予受理。组织开展完成了《云南省民居建筑特色设计导则》等一批课题编研,指导完成65个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与审查、1700个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2033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新村和615个中国传统村落的档案建立及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上报。全省配备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42747人,基本实现专管员建制村全覆盖。112个县(市、区)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覆盖率达86.8%。普查村镇违法建筑面积1542万平方米,累计查处1104万平方米。在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评比中云南省乡村规划工作名列全国第2

(三)坚持推进乡镇“一水两污”(自来水供水、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和乡镇村庄公厕建设。持续推进农村治污“3212“工作,即: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就近就地处理”3种垃圾清运处理模式,建设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2套设施,建立村庄保洁员制度,垃圾处理收费和市场化运行2项机制,从源头上着力解决农村地区“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环境脏乱差问题。按照《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省、州()和县级需各筹措50亿资金,其中省级筹措50亿资金元(每年10亿元),20162017年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和省农发行已下达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20亿元,全省乡镇“一水两污”和乡镇村庄公厕建设完成投资约100亿元。截至目前,全省除城关镇外的1211个乡镇中,共计1153个乡镇对生活垃圾进行了收集处理,设施覆盖率为94%2016年底为50%);75%的行政村实现垃圾治理(2016年底为38%);756个乡镇对生活污水处理进行了收集处理,设施覆盖率为62%2016年底为26%);乡镇(镇区)建成2座以上公厕,行政村村委会建成1座以上公厕基本上实现全覆盖(2016年底分别为42%32%)。当然,这个全覆盖目前还是一个很低层次低水平的覆盖,因为目前各地的旱厕比例还很大,其中,4个国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5%(澄江县、大理市和腾冲市已实现全覆盖、石屏县为75%75%的村庄进行了生活污水治理(澄江县87%、大理市78%、腾冲市73%、石屏县76%)。今年43日住建部王蒙微部长在北京主持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布置座谈会,会上云南省作为两个交流省份之一作了交流发言。今年426日国务院在浙江安吉召开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胡春华副总理出席会议,国华副省长代表云南省在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全国共有5个省作交流发言)。

(四)圆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目标任务。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省20092016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77.02万户,其中,2017年对标中央政策、聚焦建档立卡等4类重点对象,创新工作机制、精准认定危房,共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100.58万户,当年实施改造任务32.34万户,截至525日已全部按时竣工。在近年来发生的数次地震灾害中,农危改的房屋经受住了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考验,农危改房基本无倒塌损毁,基本达到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的“保命房”要求。20162017年连续2年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中位居前列(2016年第4名,2017年第2名),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并将进行绩效奖励(今年我省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的除农危改之外还有棚改的工作)。

(五)建立了月通报季督促检查制度。按照《五年行动计划》要求,每月要求各地报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乡镇“一水两污”和乡镇村庄公厕建设进度等);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常态化督查工作,组织完成20171-4季度4次省级督查工作。今年55日至20日,根据省委常委会第79次(扩大)会议精神要求,分别组织9个省级督查组和10个专家明察暗访组,重点对全省30个重点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从督查和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地区工作总体推进有序,各项重点工作成效显现,如今天交流发言的两市三县等一批地方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主要包括:党委政府重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基层组织作用,群众参与度高,村规民约和家规家训遵守好,效果好,共创、共建、共管和共享机制真正得到体现等。但也在检查中发现许多存在的问题,存在部分地方(如镇雄县、勐海县等)认识不到位、发动群众不够、推进缓慢和工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省住建厅(省人居办)已按照要求,就全省工作推进情况和督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整理形成了工作报告报省委办公厅,并要求各地对照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加快工作推进。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和点到的地区,还将实施“回头看”的行动。

二、存在问题

虽然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总体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省住建厅(省人居办)组织的督查检查和明察暗访情况看,各地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和发动群众工作力度不够。部分县(市、区),尤其是部分乡(镇)和村级基层干部仍存在思想上不重视、不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问题,没有认真组织开展这项工作,没有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激发内生动力,农民群众参与度和组织化程度较低,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知晓度不高,存在“政府干,群众看”的状况。同时,在工作上有畏难情绪,缺乏思路和办法。如,在违法建筑治理上回避矛盾,在农村治污等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上没有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等。

(二)部分地方农村村容村貌脏乱差的问题仍较为突出。这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虽然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各地农村人居环境虽然有了较大改观,但部分县(市、区)农村村容村貌脏乱差的问题仍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规划建设管理方面。部分县(市、区)乡村规划管理监督不力,农民建房随意性大,农房东一栋西一栋,建房材质和色彩选用随意,平顶坡顶混杂,且缺少民族地域文化元素,私搭乱建,违法建筑随处可见,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整个村庄总体观感凌乱。二是在设施建设方面。从垃圾治理看,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尚未实现全覆盖,与我省邻近的四川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并分别于2016年和2017年通过住建部等国家部委组织的验收,而我省目前仅75%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全省约85%的农村生活污水未得到治理,“垃圾靠风吹、污水靠蒸发”在部分农村依然存在;从农村改厕看,全省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低,改厕任务艰巨。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无害化卫生户厕已分别达到90%45%40%以上,而我省目前仅有约250万座户厕达到要求,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仅约为25%,其他约500万户虽建有厕所,但标准偏低,或为“两砖一坑”式旱厕,或为水冲厕但未实施粪污无害化治理,还有约250万户未建户厕。全省乡镇和村委会所在公厕虽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但旱厕约占60%(乡镇约50%,村委会所在地约70%),卫生条件差;从道路建设看,通村组路和村内道路硬化率不高,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湿滑泥泞;从绿化看,很多村庄道路沿途、房前屋后光秃秃,村内枯枝败叶、杂草丛生,绿化水平低,更谈不上美化。三是在机制建设方面。部分县(市、区)虽然在农村建立了保洁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但未得到有效落实和实施,许多硬件设施虽然已建成,但运转不正常的现象较为普遍,“建了就摆,摆而不用”的情况非常突出。缺乏专人定期打扫村庄环境卫生,村内公共场所,路边排水沟垃圾杂物较多,且有异味,柴堆、草堆,粪堆以及建筑垃圾等也未得到及时清理。对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宣传不到位,村民房前屋后及公共场所随意丢弃垃圾现象随处可见。

(三)部分重点工作全省进展不平衡,对工作要求执行不到位。一是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相比全省总体达62%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怒江州(8%)、迪庆州(34.62%)、昭通市(38.17%)以及30个重点县(市、区)中的隆阳区(17.65%)、芒市(30%)、香格里拉市(30%)和泸水市(12.5%)进度滞后。在省级资金支持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进度上,项目开工率偏低。如2016年省级资金涉及项目1622个,目前总体开工率为78%,未开工项目尚有354个,其中,昭通市(45%)、文山州(51%)、怒江州(57%)进度滞后;2017年涉及项目874,总体开工率为66%,未开工329个,其中,昭通市(31%)、文山州(31%)、迪庆州(36%)、西双版纳州(39%)进度滞后(未开工项目清单已印发各州市);二是部分县(市、区)乡镇村庄垃圾污水治理未达到省级明确的工作要求,但在每月上报的工作进展中填报为已达到要求,形成虚报情况。如,部分乡镇村庄生活垃圾经收运后处理方式简易,随便找个山沟倾倒、找个地点露天堆放或就近简易填埋,或是露天焚烧的现象较多。部分乡镇采用人工湿地方式的处理生活污水,但建设不规范,建设标准偏低,不能达到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要求。

(四)筹资力度不够。主要在州、县两级,目前省级50亿,每年10个亿的资金筹措已经到位。但部分州(市)、县(市、区)财政投入不足,融资能力不强,市场化运作能力不高,办法少,致使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三、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省住建厅将积极会同省委农办、省农业厅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及等会秀领副书记和国华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原则,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全力落实好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着力抓好村镇规划。加快推进全省村镇规划编制,采用“多规合一”编制方法,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村镇规划体系。强化农房设计,实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风貌协调,改变“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乱象,力争一年实现乡(镇)、村庄规划全覆盖,让规划有用、管用、实用;两年建立全省乡(镇)、村治理机制;三年见成效。同时注重村庄规划的可操作性,有条件的地方村庄规划做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村庄民居有统一的建筑设计备选方案。这项工作正在开展。初步打算是25个少数民族,按每个民族不少于5套民居建筑设计备选方案提供选择,全省既分民族也分区域进行方案指导,同时加强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管理。推行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督促落实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全覆盖

(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紧紧围绕村庄“七改三清”,结合《实施方案》六项重点工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面子里子两手抓,长短结合、标本兼治。一是着力解决农村人居环境的面子问题,全面开展农村“卫生大革命”。紧扣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村内道路硬化、绿化美化亮化等村庄环境突出问题,以加强乡村建设风貌为引领,突出乡土和地域民族特色,重点对村庄原有房屋屋顶、外立面等整体外观和门、窗、梁柱等外部节点进行风貌引导和整治。严控新建农房体量和风貌控制,防止千村一面。及时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拆除残檐断壁。以村庄环境卫生管理为重要抓手,督促各地村庄保洁、垃圾收费制度落地并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垃圾有人收,有人运,有设施处理,有经费来源,打扫环境卫生常态化。以推进村镇道路硬化为重点,着力解决村内道路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湿滑等问题。以乡村绿化美化亮化为常态,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见缝插绿,指导各地在房前屋后建设“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积极创建园林乡镇和绿色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推进亮化设施建设,真正实现突击效果常态化。目前省住建厅正在着手编制带有宣传和普及性质的乡村人居环境问答守则,把乡村环境的主要问题以图文并茂的方式编制成册便于普及和宣传。

二是着力解决农村人居环境的里子问题,深入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建设里子就是工程建设,就是支撑农村人居环境长期有效治理的工程措施。切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防止农村生活垃圾收而不治,随意倾倒填埋,到2018底,全省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8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重点区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到2018年底,全省乡镇镇区生活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65%以上,4个污水治理示范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大力推进农村改厕,根据省政府即将制定出台的“厕所革命”十六条措施,在乡镇镇区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消除旱厕,改造建设水冲式厕所。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同时,会商省财政厅和省农发行认真做好2018年省级专项资金筹措,尽快下达,促进各地项目快速推进。

(三)开展试点示范。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带动整体的方式,把2018年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年,在全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目前,省住建厅已将大理市、澄江县和腾冲市3县(市)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上报住建部等国家部委,同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43日会议和会上王蒙徽部长讲话中强调的“今年各省开展示范县的数量不少于10%”的精神,计划今年将按照住建部要求确定约20个县的数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示范县推进工作(每个州市至少1个县以上,每个县不少于5个示范村,其他非示范县每县要开展不少于3个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重点围绕“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自然山水型和基本整洁型”五种类型村庄打造示范,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打造的类型,全省形成约20个县、数百村示范的局面,省级示范县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一月一上报一通报制度,通过试点示范,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明年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实打好基础。

(四)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会同省委农办、省农业厅指督促各地按时完成州级实施办法和县级实施细则的制定。严格落实9项工作制度,省级组织由省级相关部门和相关专家组成的专项督查组和明察暗访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加强月报通报和约谈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各地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工作纪律检查和重点督查范围,与省级9项制度相呼应,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体系。

(五)加大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由省住建厅制定《云南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导则》《特色风貌提升改造引导图册》等技术标准,指导全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刚才汇报的农村人居环境问答守则是带有宣传和普及性质的,这几个导则和守则是技术指导性一个是便于宣传,一个是在技术上指导实施,,双管齐下,指导各地相关工作的落地。与省委农办、省农业厅共同组织好《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工作,开展资金筹措、村庄规划编制、示范村建设和技术标准编制等培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管理人才。

(六)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计划在省电视台、云南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开设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专栏和曝光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方位宣传,充分利用各地地方电视台、报刊、宣传栏、公示牌、广告位等开展宣传教育,让全省村民群众重视环境卫生整治,了解、熟悉环境卫生整治的具体内容和责任、义务。充分激发村民内生动力,让村民群众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当作家事,自觉投身到美丽乡村的建设中。努力改变乡村脏乱差、家庭不干净、不整洁、个人不卫生的现象,三个层次同时开展相关治理和宣传引导教育工作,在广大乡村开展一场轰轰烈烈的“卫生大革命”。

(七)建议成立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