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动态 专题报道
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规划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7-07-07     点击数:    

 

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规划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城乡规划工作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透彻领悟城乡规划在治国理政中的新任务和新使命,努力解决云南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症结和难题,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选学习内容  

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划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题,认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两次北京考察以及考察云南等不同场合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指示精神,形成《学习文件汇编》,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要求,站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刻认识城乡规划政治地位和引领作用。

二、制定学习方案 

各地要根据精选的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面向实施管理,制定《学习方案》。《学习方案》要明确学习内容、学习进度、分析整改、总结提升和检查跟踪等内容。要按照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相关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规划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一把手要亲自抓,精心组织,突出实效。 要做到梳理内容全面,学习讨论扎实,查摆问题准确,整改落实彻底,上报交流及时。

(二)深刻领悟,形成体系。一是要以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持规划引领,立足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新定位,努力破解我省规划“意识不强、水平不高、权威不够、执行不力”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要以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划改革精神为突破,进一步统一思想,重新认识城乡规划的重要性,努力突出规划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传承发展中华文化,努力塑造独特城乡魅力,建设和谐宜居城乡,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三是要以努力实施云南省城乡规划改革目标任务为抓手,在深入理解各级规划思想理念一脉相承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城乡规划,依法执行城乡规划,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加强过程监督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实施的有效性。

(三)全员参与,不留死角。各地要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县(市、区)和镇(乡),要求规划管理、技术人员全员参与,认认真真抓学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完整痕迹资料,不留任何死角。

(四)督促检查,确保成效。各级要根据学习计划抓好自查和层层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学习总结材料。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将于2017724日至28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组织开展抽查,确保学习取得成效。

各地于2017720日前将学习情况总结报告(县(市、区)总结报告作为附件)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及电话:陈亮,0871-6432225364321368;邮箱:419593911@qq.com

 

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