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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开展2012年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检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2-09-04     点击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开展2012年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检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检查全省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国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办市函〔2012438号)精神情况,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云住建发电〔201239号)要求,决定对全省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重点检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较多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质量安全情况较差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招标投标监管、建筑市场监管等情况。

(二)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资质动态核查情况。

(三)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包括施工许可、招标投标、施工现场管理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无借用、出借资质问题,注册执业人员有无出借、出租执业资格问题等。

三、检查时间及人员组成

检查预定在9月中旬进行,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检查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领导及专家组成,共分八个检查组,分赴十六个州(市)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法

各检查组采取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清理工作专项汇报,随机抽取部分企业及项目进行现地检查,找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查阅相关台账的方式进行。

五、要求

(一)各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此次检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按要求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工作,确保检查顺利进行。

(二)在检查中,凡受检建筑业企业要按照要求做好迎检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要在职在位,主动介绍情况并积极配合。

(三)对在检查中专项清理工作扎实,检查结果良好的州(市)和建筑业企业,要给予通报表扬;对有违检查内容的情况,要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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