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了申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专题会议。会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刘学总规划师主持,副厅长赵志勇、蔡葵就申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投资处副处长李超应邀作了辅导发言。
会议指出,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发行长期专项建设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建立而成,中央财政按照债券利率的90%给予贴息。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共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96.18亿元,其中城镇棚户区改造获得59.53亿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获得5.56亿元、供排水建设获得23.69亿元、“一水两污”建设项目获得7.4亿元,为全省稳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各州(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与发展改革部门联系对接,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五大领域22个专项的申报范围,精心谋划筛选项目,要将符合国家支持范围、拉动力强、发展后劲足的项目纳入项目库;要加快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库编制,完善项目申报手续,并积极做好争取国家基金支持的各项工作。同时,要求参会人员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会议精神,积极主动进行工作对接,全力以赴做好基金申报工作,尽可能争取国家最大程度的支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管领导,16个州(市)、滇中新区和省直管县(市)及申报项目积极性较高的有关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领导共75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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