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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非公经济人员评职称新规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2-05-23     点击数:    

一项方便我省10余万非公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的新政已出台。记者日前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服务办法(试行)》从今年起执行。该办法提出,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可暂不要求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据介绍,办法适用于在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和其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的独资、合资、民营、私营、个体等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办法明确,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评审通过或考试合格者,颁发统一的资格证书,由单位自主聘任。

《办法》提出,在我省非公经济组织工作1年以上,并按规定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若具备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或职称申报条件的,可不受户口和人事档案是否托管的限制,报名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暂不要求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按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具体要求是:人事档案已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理,由相应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审核,并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送相应评委会评审;未实施人事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推荐评审。

《办法》还规定,从省外引进到我省非公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其资格按我省有关规定进行确认后,履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记者 宋永平 韩 健(云南日报)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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