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保山市东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联合调研指导工作
2021年6月10日至1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组成工作组,赴保山市对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曝光“保山市治污不力‘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典型案例整改推进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工作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督查专员柳明林带队,相关省级部门处室负责人及行业专家20多人组成。
10日下午至11日上午,工作组按部门职能职责分5组对保山市东河水污染问题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重点问题整改进行了现场督导。11日下午,柳明林主持召开保山市东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省级联合督导工作座谈会,保山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级各部门负责同志、隆阳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保山市东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介绍,省级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及行业专家结合调研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柳明林对保山市东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了要求。
柳明林强调,保山市人民政府要结合调研发现问题和工作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一是整改工作要按照近期、中期、远期分别梳理,编制整改方案的同时,要配套编制专项技术实施方案。二是整改工作要组建专班,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建立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要多方面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确保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按时顺利建成。四是要举一反三,统筹开展“两污”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城市雨污分流、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等工作,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五是要加强培训宣传,组织行政干部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加大群众宣传教育,全民动员,形成保护“母亲河”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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