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抗震防震处(省恢复重建办)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10月29日全厅党员干部职工会议要求,用一整天时间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处长张明同志主持,8名党员参加(2名党员在鲁甸地震灾区),3名非党同志列席。
会议原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情况说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以及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郭五代和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李春华在全厅党员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学习过程中,张明同志一边组织学习,一边结合抗震防震和恢复重建工作实际和大家交流探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的心得体会,并就探索设立跨区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等内容,结合当前处(办)工作实际以及在具体工作当中面临的失职、渎职风险,存在的懒政、怠政行为,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倾向以及能力素质与履行职责任务不相适应、存在差距等问题进行了警醒提示,对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增强法治意识、掌握正确工作方法、提高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工作质量效率等方面教了方法,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法、依法办事、严格守法,积极投身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伟大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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