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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城市更新工作安排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调度会议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20-12-07     点击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城市更新工作安排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调度会议

 

12月3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城市更新工作安排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调度会议,厅督查专员柳明林及城市建设处负责人,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滞后的20个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11月27日省政府在弥勒市召开的全省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就全省城市更新有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通报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情况,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下步工作措施;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滞后20个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围绕存在问题和下步措施进行表态发言。会议还传达学习《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关于印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讨论《云南省城市更新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云南省城市更新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厅督查专员柳明林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城市更新在城市发展中的重大意义,要把城市更新工作列入“十四五”期间的重要工作来开展。各州(市)要在2021年2月5日前全面完成2019年和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切实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拨付和监管;各州(市)要按照《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于2021年1月30日前会同相关部门邀请专业机构开展城市既有建筑、低效用地、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城市体检和第三方评估,找出“城市病”,建立问题清单,2021年2月5日前编制《城市更新实施方案》;要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积极谋划筹备相关工作,主动向州(市)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建议提请州(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15日前召开城市更新工作部署会议,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

会议还邀请了华夏银行昆明分行、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华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就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及项目策划包装业务等进行了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