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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申报业务专题培训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20-09-21     点击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城镇老旧小区

改造政府专项债申报业务专题培训

 

2020年9月16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开展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申报业务专题培训厅城市建设处、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及县(市、区)相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培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督查专员柳明林做培训开班动员讲话。

专题培训坚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精神和9月9日全省“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现场推进会上王显刚副省长的讲话精神,邀请四位专家,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领域的分析运用及实际操作引导、专项债券背景简述、最新政策、工作流程、发行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认真讲解,引导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筹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负责人围绕专项债券策划包装、申报范围、标准要求和绩效目标结合摸清底数,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和申报2021城镇老旧小区项目,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摸清底数,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督查专员柳明林强调,各州(市)要高度重视,珍惜机会,认真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做到学以致用,切实解决好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全力推动城市更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