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会议
2020年8月4日,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议在昆明召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督查专员柳明林及城市建设处负责人,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邀请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移动云南分公司、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中国铁塔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南方电网云南电网公司等管线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2020年7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召开的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精神,认真落实7月28日在省政协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题协商会上省政协领导及委员反馈的意见、建议和副省长王显刚的讲话要求,总结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结合2020年5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省调研督导和7月底省政府督查室组织省直相关部门调研督导发现的存在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负责人通报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指出了存在问题,通报了先进和落后县(市、区),提出了下步工作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处室负责人针对项目报批、资金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围绕存在问题和下步措施进行了发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督查专员柳明林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大意义,要正视问题,强责任、勇担当、善作为,苦干实干谋发展,全面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柳明林专员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2019年和2020年改造目标任务的时间节点加快推进,进一步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编制专项改造规划,科学确定改造标准,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确保改造质量与安全,抓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千方百计抓开工、抢工期、保质量、赶进度。
会议印发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排查核准报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改造对象范围,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准确核实相关数据,编报“十四五”期间和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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