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生产安全事故约谈会
2020年7月2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生产安全事故约谈会,对2020年以来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进行了约谈,会议由王云昌副厅长主持,6个州(市)、11个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以及厅城市建设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监督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等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共42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2020年以来事故发生地富民县、楚雄市、孟连县、思茅区、文山市、麻栗坡县、红塔区、新平县、澄江市、弥勒市、个旧市等11个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汇报了本地区事故发生经过、采取措施、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及参与事故调查、处罚等情况,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存在问题、教训以及下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打算。昆明市、楚雄州、普洱市、文山州、玉溪市、红河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人汇报了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认真分析了安全生产形势,并就做好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工作措施。
厅城市建设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监督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等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对做好当前及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会上,王云昌副厅长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是要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要严格执法处罚,切实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依法依规加大对事故责任企业、责任人员处罚问责力度,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强化责任人员失信惩戒,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要举一反三,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地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列出问题隐患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销号,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四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会商协商、督办问责、信息报送等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监管效能,不断促进企业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五是要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监管,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监管,积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灾害排查治理,特别要强化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和高边坡、建筑工地宿舍周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因泥石流、山洪等灾害引发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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