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 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
5月30日下午,省委、省政府在昆明召开了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和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的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对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和各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较好的临沧市、玉溪市,盈江县、腾冲市和安宁市作了交流发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永福同志就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进行了汇报。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扶贫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各部门职责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会议由省政府副省长张国华同志主持,省委副书记李秀领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我省印发实施的《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把握目标要求,明确主攻方向,全面立体治理脏乱差,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努力提高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张国华副省长在会上强调,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次会议和秀领副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抓好工作落实。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生态优先、狠抓关键,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路子;三要精心组织、合力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
省委、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州(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办、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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