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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城市“双修”和城市设计试点工作会在昆明召开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7-10-30     点击数:    

云南省城市“双修”和城市设计

试点工作会在昆明召开

 

DSC_2293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现场会议及全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经验交流会议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城市“双修”和城市设计工作,20171019日,云南省城市“双修”和城市设计试点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总结推广了我省国家级城市“双修”和城市设计试点先进经验,安排部署了省级试点工作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云南省城乡规划局局长杨渝出席会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镇规划处、农村规划处、勘察设计处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州(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人、试点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被列为国家级城市“双修”和城市设计试点的昆明市、保山市、大理市、玉溪市和西盟县分别作了经验交流,为云南省全面开展两项试点工作积极探寻了思路和方法。会议宣布了云南省的第一批23个城市“双修”和第一批23个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名单。

DSC_2262会议强调,一是要以城市“双修”试点工作为契机,努力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寻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的新途径新方法新理念,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二是要做好城市设计,延续城市文脉、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突破传统城市规划思维定式,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谋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环节中完善城市设计内容,指导建筑设计,协调城市景观风貌,避免城市“千城一面”的现象。

DSC_2275会议要求,各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两项试点工作,要建立考核督促制度,明确目标管理和任务要求,强化工作落实;要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和不足,提高试点工作成效;要按照国家提出城市“双修”和城市设计的要求,抓紧补齐短板,推进生态建设,着力完善城市功能,着力改善环境质量,着力塑造风貌特色,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