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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3-05-17     点击数:    

李仙江龙马电站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5个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已分别经所在的州、县两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符合当地城乡规划要求,并由所在县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主管部门同意。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拟同意以上5个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工程规划选址予以批前公示。

一、李仙江龙马电站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李仙江龙马电站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云发改交运〔2007〕1558号)

项目建设单位:普洱市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用地性质:港口用地

项目规划选址:位于普洱市江城、墨江、宁洱三县交界处,李仙江上游的把边江上,龙马电站库区范围内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总用地面积约0.93公顷(14亩),含三个码头和十七个停靠点,其中小边江码头占5.4亩,盖田码头占5.4亩,老乌坝码头占3.2亩。本阶段确定小边江码头设计客运年通过量为5万人次,货运吞吐量为2.5万吨,盖田码头、老乌坝码头设计客运年通过量为2.3万人次,货运吞吐量为1.8万吨。各停靠点设计客运年通过量为0.8万人次,货运吞吐量为0.5万吨

二、李仙江居甫渡电站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李仙江居甫渡电站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云发改交运〔2007〕1559号)

项目建设单位:普洱市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用地性质:港口用地

项目规划选址:位于普洱市墨江县与江城县界河李仙江中游,居甫渡电站库区范围内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总用地面积约0.93公顷(14亩),含两个码头和十个停靠点,其中居甫渡码头占6.6亩,大沙坝码头占7.4亩。确定居甫渡码头设计客运年通过量为3.5万人次,货运吞吐量为3万吨,大沙坝码头设计客运年通过量为4.5万人次,货运吞吐量为2万吨。各停靠点设计客运年通过量为0.8万人次,货运吞吐量为0.45万吨

三、李仙江戈兰滩电站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李仙江戈兰滩电站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云发改交运〔2007〕1560号)

项目建设单位:普洱市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用地性质:港口用地

项目规划选址:位于普洱市江城县与红河州绿春县的界河李仙江下游河段,戈兰滩电站库区范围内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总用地面积约0.93公顷(13.95亩),含两个码头和十二个停靠点,其中下寨码头占5.4亩,大黑山码头占8.55亩。码头靠泊吨级为50吨。确定李仙村下寨码头设计客运年通过量为4万人次,货运吞吐量为3.5万吨;大黑山码头设计客运年通过量为3.5万人次,货运吞吐量为2.5万吨

三、李仙江土卡河电站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李仙江土卡河电站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云发改交运〔2007〕1565号)

项目建设单位:普洱市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用地性质:港口用地

项目规划选址:位于普洱市江城县与红河州绿春县的界河李仙江下游河段,土卡河电站库区范围内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总用地面积约1公顷(14.9亩),含两个码头和七个停靠点,其中芭蕉箐码头占5.5亩,坝溜码头占9.4亩。本阶段确定芭蕉箐码头设计客运年通过量为3.6万人次,货运吞吐量为8.5万吨,坝溜码头设计客运年通过量为5.4万人次,货运吞吐量为7万吨。各停靠点设计客运年通过量为1.4万人次,货运吞吐量为1.6万吨

五、泗南江电站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泗南江电站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云发改交运〔2007〕1562号)

项目建设单位:普洱市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用地性质:港口用地

项目规划选址:位于普洱市墨江县泗南江中下游河段,泗南江电站库区范围内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总用地面积约0.87公顷(13亩)。含三个码头和十个停靠点。其中新寨码头占6亩,坝兰河码头占5.4亩,坡角田码头占1.6亩。本阶段确定新寨码头设计客运年通过量为5万人次,货运吞吐量为2.5万吨,坝兰河码头设计客运年通过量为3万人次,货运吞吐量为1.5万吨,坡角田码头设计客运年通过量为2万人次,货运吞吐量为1.2万吨。各停靠点设计客运年通过量为0.9万人次,货运吞吐量为0.5万吨

公示时间:2013年5月20日至5月2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0871—64320983、64320815。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871—64328424、64321368(传真)。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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