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亚行贷款楚雄州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楚雄市东南新城市政道路工程等4个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已分别经所在的州、县两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符合当地城乡规划要求,并由所在县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主管部门同意。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拟同意以上4个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工程规划选址予以批前公示。
一、利用亚行贷款楚雄州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楚雄市东南新城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建设依据: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我国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2012-2014年备选项目规划的请示通知(发改办外资〔2012〕569号)
项目建设单位:楚雄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性质:交通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
项目规划选址:位于楚雄市主城区的东南片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总用地面积约38.98公顷(584.76亩)。分别建设10号、11号、17号、49号四条道路,总长度9.03km,配套供水、雨水、污水等设施,重要交叉路口和路段设置信号灯控制系统,电子警察及视频监控系统等
二、利用亚行贷款楚雄州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楚雄市龙川江防洪治理及生态维护工程
项目建设依据: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我国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2012-2014年备选项目规划的请示通知(发改办外资〔2012〕569号)
项目建设单位:楚雄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性质:公共设施用地
项目规划选址:位于龙川江青山嘴水库至上章村段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变电站拟总用地面积约9.174公顷 (137.61亩),总长9.377km。防洪规划区域中区域1和区域2保护对象为村镇及农田,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区域3防护对象为楚雄市,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三、利用亚行贷款楚雄州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武定县城市道路与河道治理工程
项目建设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楚雄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云发改外资〔2013〕3号)
项目建设单位:武定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性质:交通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
项目规划选址:位于武定县县城北片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总用地面积约31公顷(465亩)。其中新建市政道路8条,总长度9.4km,配套供水、雨水、污水等设施,重要交叉路口和路段设置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及视频监控系统等。乌龙河防洪治理工程总长2.586km,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环卫设施设置垃圾房、垃圾桶及公厕等
四、禄丰县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楚雄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云发改外资〔2013〕3号)
项目建设单位:禄丰县人民政府亚行贷款建设项目部
项目用地性质:交通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
项目规划选址:位于禄丰县县城北片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总用地面积约120.43公顷(1806.42亩)。其中新建市政道路6条,总长度7.506km,配套供水、雨水、污水等设施,重要交叉路口和路段设置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及视频监控系统等。东河、西河城区段防洪治理工程总长6.082km,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公示时间:2013年5月22日至5月2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0871—64320983、64320815。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871—64328424、64321368(传真)。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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