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23号)等相关规定要求,按照行政许可程序,下述企业已通过审批,现予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
1、大理金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
2、临沧强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3、丽江金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
4、曲靖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延续换证)
公示时间为:2013年8月29日至9月5日,如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请向我厅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附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0871—64320983、64320815;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871—64321778、64320767、64320772。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不收取资质审查费,也不在任何指定刊物中刊登申请单位的相关信息和收取所谓的“版面费”。为避免受骗上当,申请单位如接到类似的欺诈电话或信函,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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