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扰乱建筑市场行为,保护实体企业正当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5〕18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市场监管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经查,27家省级审批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疑似“空壳”(该项资质所需注册建造师为0),不符合资质规定标准要求,现将核查结果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和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告(见附件)。
上述企业见公告后应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5〕18号)有关规定进行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按有关规定撤回相应资质。
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并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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