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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5-03-12     点击数: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动惠民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全面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6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要求

2025年度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创新工程、国际科技合作4类,重点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紧扣双碳目标、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战略任务,聚焦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及机制创新方向。优先支持宜居低碳城镇建设、高品质住宅设计建造、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示范工程等项目,稳步推进绿色节能建筑、装配式技术、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及数字化平台研发,强化技术攻关与示范推广,以科技创新驱动行业绿色转型,助力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软科学研究类项目按2025年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选题》申报(详见附件1

(二)科研开发类项目按2025年科研开发类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详见附件2

(三)科技创新工程类项目按《关于加强云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工程管理的细化措施》申报(详见附件3

)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申报方向包括城镇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等,需提交与国外独立法人机构的合作协议。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并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5家)。

(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实际主持研究至课题结题

(三)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四)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研发经费和创新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快捷通道(科技与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页面进行注册登录并填报项目信息已注册的单位沿用原用户名,修改密码重新登录)具体操作见附件4

(二)申报程序。申报单位于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形式审查,审查通过项目专家组进行评审

(三)立项公示。评审通过项目将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s://zfcxjst.y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项目予以立项。

(四)申报时间。20253152025420日。

联系人及电话:莫飞,0871-64320643

 

附件:   1.2025年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选题.doc

              2.2025年科研开发类项目申报指南.doc

              3.关于加强云南省科技创新工程管理的细化措施.doc

              4.云南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操作指南.doc

(下载地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s://zfcxjst.yn.gov.cn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3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