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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昆明市晋宁区“11·26”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的通报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4-04-29     点击数:    

2023年11月26日16时50分许,昆明市晋宁区“晋宁麟昊商业广场、麟昊小区复工续建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云南凌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26”事故结案的批复》(晋政复202422)、《晋宁昆阳云南凌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中的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无明显责任,结合《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调整昆明市晋宁区11·26”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内容的报告》,现对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红牌警示1年予以撤销。另对晋宁麟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实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凌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红牌警示1(从2023年11月29日起)不变

请属地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十九条整治措施”要求,切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