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考核评价结果的公示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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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切实推动各地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持续向好提升,按照《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办法》《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考核标准》相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中旬期间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两污”承运企业自评、州(市)初评的基础上,采用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抽取了30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省级现场考核和评价,现将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凡对考核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进行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陈洁,0871—64336691。
附件:云南省2023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省级考核结果公示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8日
附件
云南省2023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省级考核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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