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水务局,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有关供水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市供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相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水利厅对全省城市供水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现将相关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2023年8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市供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了执法检查人员和相应供水企业,并于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3日开展了现场检查。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宁宁润水业有限公司主要问题。一是应急预案未盖公司章,未按要求报上级供水主管部门备案。二是应急物资管理不到位,储备情况未梳理。三是部分管网纸质档案有缺失。四是水价收费依据、水质指标信息公布公示不规范、不到位。五是落实管网巡查检查制度不到位,导致管网爆管事故频发。六是推进实施“一户一表”和物联网计量表更新改造不到位。
(二)玉溪市供排水公司主要问题。一是工作台账管理零散不规范。二是玉溪市北片区自来水厂(一期)目前仅为单回路供电,缺少备用电源。三是部分管网纸质档案有缺失。四是企业服务标准执行不到位,缺少用户满意度调查。
(三)澄江市抚仙湖东岸供水有限公司主要问题。一是工作台账管理零散不规范,内容有缺失。二是应急预案未按要求报上级供水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厂区内安全管理不到位,摄像头维修不及时。四是未与供水水库(东大河水库)签订供水协议,要求尽快签订供水协议,明确供需双方责任。五是部分管网纸质档案有缺失。六是末梢管网维护和水表更新改造工作管理不到位,未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末梢管网维护和水表更新改造计划。
三、相关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请昆明市水务局、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溪市水利局认真督促有关供水企业抓好整改落实。
(一)检查中发现的受检单位问题,相关供水企业要对照本次检查发现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及时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水务部门。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水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要求,扎实推进供水行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隐患清单、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间、切实督促整改、及时验收销号。
(二)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务)局和相关供水企业要对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本次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和梳理城市供水各环节存在的隐患、问题,结合城市供水管网老旧更新改造项目,加快城市老化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大城市供水行业管理,逐步建立符合实际的城市供水现代化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城市水质检测能力、应急供水能力、反恐怖防范能力,进一步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不断提高城市供水服务水平,确保城市供水从源头到龙头的安全保障。
(三)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水务局要及时进行跟踪督促,收集有关整改情况于2023年9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拒不整改的、态度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四)本次城市供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根据要求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时间为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蒋庆辉、孟繁艺,13529251085;云南省水利厅 杨勇,18887110926。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7日
抄送:省水利厅,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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