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86号)《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等事项的通知》(财社〔2021〕40号)明确:2021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安排98.76亿元,其中安排云南省补助资金20.09亿元(2020年底已提前下达16.17亿元),年度总体目标为:支持符合条件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25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村〔2018〕115号)和《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59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0〕46号)等要求,结合云南省各州(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等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需求、财力情况、工作绩效、政策支持等因素,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级财政部门共同对全省任务和补助资金进行统筹安排,下发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1〕63号)。云南省2021年共计开展14.95万户改造任务,其中,支持2065户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农危改任务,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991.6万元;支持14.74万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9.74亿元;安排曲靖会泽县激励资金0.05亿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安排云南省20.09亿元,实际到位20.09亿元,占全国资金总量的20%。从倾斜支持乡村振兴帮扶县方面,云南省分配27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5.44亿元、3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5.20亿元、其他县9.45亿元。从目标任务方面,优先满足动态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农危改户,优先完成因灾受损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按需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同时,云南省指导贫困县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9.83亿元,所有资金按照渠道要求,按期、足额分解下达至各地,下达资金全部用于实施农房改造任务,解决了超过14万户住房安全问题,努力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目标。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加大对7度及以上地区的农房抗震改造支持力度。云南省印发了《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云南省农村住房抗震认定与抗震改造工作指南(试行)》《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农房抗震改造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要求,规范指导各地开展农村住房的抗震认定和改造工作。足额分解下达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09亿元,统筹指导所辖各州(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2021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之一的“农房抗震改造10万户”较快推进,截至目前,已100%开工,竣工14.85万户,竣工率99.33%。其中,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65户,开工2065户,开工率100%,竣工2065户,竣工率100%;农房抗震改造任务14.74万户,开工14.74万户,开工率100%,竣工14.64万户,竣工率99.32%。二是积极配合完成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开发建设。及时开展“政府救助平台”住建系统业务培训,累计培训5.85万人。三是认真抓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分类推进,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全面排查及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聚焦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作出租)、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这4类农村自建房,下发《云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的通知》,通过腾讯会议召开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1年,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地聚焦建档立卡户等4类重点对象开展住房安全有保障大排查和查缺补漏工作。全面排查锁定2020年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已于2021年6月底全面竣工入住。符合条件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率达100%;农房抗震改造根据财力情况、政策支持等因素安排14.74万户。
2.质量指标。一是云南省省州县三级专家技术队伍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精准认定房屋危险等级,根据确定的房屋危险等级,制定“一户一方案”;指导督促县级住建部门落实好逐户竣工验收工作,乡镇组织相关部门、参建单位、监理方、县级技术专家队伍等人员对改造完成的农房进行竣工验收。省、州专家队伍在县级竣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检查。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达100%。二是云南省结合实际,制定了《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验收指南》等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完整的农危改技术质量标准体系;编印了通俗易懂的《农村危房改造口袋书》、民俗风貌图集导则,提供贫困户、基层干部、农村建筑工匠使用,农房有基本设计。
3.时效指标。截至目前,农村危房改造开工2065户,开工率100% ,竣工2065户,竣工率100%。
4.成本指标。云南省综合考虑各州(市)实际需求、建设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按照“修缮加固为主”的农危改原则,因地制宜推广修缮加固改造,合理控制改造成本。云南省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抗震烈度等多个方面实行分类补助。
5.社会效益指标。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精准扶贫攻坚战略“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扶贫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顶层设计,紧盯最困难人群,着力解决其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通过对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达到了“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要求,实现了4类重点对象“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目标。在近几年的地震灾害中,已改造农房经受住了数次地震考验,成为了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命房”,解决了超过14万户住房安全问题,成为人民群众“安居房”,农村贫困农户直接受惠危房改造政策,住上了稳固新房,切实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落实了脱贫攻坚部署,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坚实基础。
6.可持续影响指标。云南省建立并落实“房屋安全等级认定牌”和“不属于农危改政策扶持户标识牌”的“两牌”贴挂制度,确保守住建档立卡户等4类重点贫困对象“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最后一道防线。云南省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验收指南》等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所有实施改造后的房屋能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基本要求,若不发生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拆除重建房屋可使用30年以上,修缮加固房屋可使用15年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是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申报及分配预算资金、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财政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自评报告将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云南省财政厅要求及时报送,在全省住建系统内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全省各州市预算资金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绩效自评结果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依申请在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信息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未涉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