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增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各方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等应当履行的质量安全责任进行了分类整理,编制了《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清单(2022版)》(以下简称“质量安全责任清单”),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并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质量安全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全面推行质量安全责任清单制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的有力措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做到依法履职、按章办事,全力推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清单宣贯培训工作。质量安全责任是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法定职责,是企业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清单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法律意识,推进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清单入脑入心。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质量安全责任清单,并督促企业制定企业及项目质量安全责任清单,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主体各项责任落实落细。
三、加强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依据质量安全责任清单督促各方主体履职尽责,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各地对执行质量安全责任清单好的企业和项目,要在评优评先中给予优先考虑;对执行不力的企业和项目,要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和项目及时整改落实。
附件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各地和企业在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清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及电话:刘玉林,0871-64322608。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1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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