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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城镇燃气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2-11-17     点击数:    

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燃气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印发云南省2022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的通知》(云事中事后监管联发〔20222)相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城市燃气企业开展了全省城镇燃气安全“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了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联合检查、燃气经营监督联合执法检查,现将相关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25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2022年度城市燃气企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了《2022年度燃气经营监督执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2022年度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根据方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了执法检查人员和相应燃气企业,并于1024日—1028日开展了现场检查。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设置不符合要求。云南国星能源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思茅区第一供应站、第五供应站、第八供应站均将供应站设置在多层楼房第一层中,且楼上有人员居住,存在安全隐患;云南国星能源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思茅区第五供应站瓶库区开关、电表未做防爆处理。

(二)部分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用户管理和入户安检不规范,云南国星能源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思茅区第五供应站对所供应用户数量底数不清,第八供应站入户安检不规范,未完整记录入户安检结果;二是人员管理不规范,云南国星能源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思茅区第五供应站、第八供应站均存在人员未取得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情况;云南国星能源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思茅区第五供应站内部台账资料管理混乱。

(三)部分燃气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不够彻底。一是普洱宁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气化站内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未全面整改,具体有:站内道路未硬化、站内办公区与生产区未做物理分隔、未有效开展入站安全教育、站内有一侧消防大门无法开启、部分燃气设施手续不全;二是云南国星能源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思茅区第五供应站仍有部分政府移交的安全隐患未全面整改,具体有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多次要求供应站重新选址搬迁,但至今未整改完成。

(四)燃气用户服务不到位。一是昆明市安宁蓝焰燃气有限公司对小区通气条件设置了入住用户比例条件,需达到一定比例用户数量后才对已安装燃气小区予以通气;二是云南国星能源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思茅区第五供应站、第八供应站均存在对用户入户安检流于形式,资料记录不完整。

三、相关工作要求

结合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及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和本次检查发现相关问题,请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督促有关燃气企业抓好隐患整改。  

(一)涉及受检单位发现隐患问题的,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隐患清单、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间、切实督促整改、及时验收销号。相关燃气企业要对照本次检查发现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及时将隐患整改情况报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二)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相关燃气企业要对照本次检查发现问题进一步举一反三排查隐患,切实将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及时进行跟踪督促,收集有关整改情况于202211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拒不整改的、态度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四)本次城镇燃气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根据要求自202211月  日至202211月  日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蒋庆辉、邱冬,087164320890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