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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1-11-29     点击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相关准备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继续延长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2021年712022年6月29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二、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和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自动延期,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前届满的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我厅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联系人及电话:刘建周,0871-64320971;彭才能,0871-64618387。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