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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建筑从业人员实名确认的补充通知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1-10-29     点击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建筑

从业人员实名确认的补充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有关企业及人员:

为规范建筑从业人员管理,2021年1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和部分从业人员资格全程网办的通知》,要求持证人员于2021年10月30日前通“云南建管”APP对本人持有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16大员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特殊工种、普通工种证书完成实名确认。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2021年4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云南建管”微信小程序上线运行的通知》,2021年5月1日起上线“云南建管”微信小程序代替“云南建管”APP。因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将实名确认持有证书时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请有关企业和人员及时通过“云南建管”微信小程序确认,逾期或有异议的将标记为“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企业资质申报或施工现场不得使用“异常”状态人员证书,公示期2022年1月4日—2月28日 

公示期间,申请解除“异常”标记的企业需携带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企业承诺书、个人承诺书或个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承诺书至现场(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滇池路1499号昆明二建建设有限公司大楼二层)复核确认后,方能解除“异常”标记。

公示期结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法依规注销剩余“异常”证书。

咨询电话:0871-68503744、0871-68503745、0871-68503749、0871-68503751。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