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金函〔2016〕89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为进一步拓宽云南省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建金〔2016〕14号)要求,现就加快建设全省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昆明市及有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在2016年底以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其他各州(市)中心要结合“双贯标”工作,不断完善公积金业务系统,提升服务质量,在2017年底前基本建成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二、各州(市)中心要结合本级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管理能力和用户特点等实际情况,逐步建设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服务渠道。12329手机短信平台与综合服务平台服务渠道应保持一致性和互动性,统一纳入综合服务平台中建设。
三、各中心要充分认识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请到网址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601/t20160120_226371.html下载)要求,制定建设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务必在要求时间内建成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服务平台的通知.doc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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