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建金〔2019〕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服务平台建设滞后、综合管理系统不健全、线上业务种类少、风险防控能力弱的中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加快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好“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二、按照《通知》确定的“通过政务平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纳入服务平台统一管理。管理中心要以服务平台作为住房公积金线上服务主渠道,不得以政务平台替代服务平台建设,不得取消已建成并被缴存职工广泛使用的电子服务渠道。”原则,积极主动做好与省政府“一部手机办事通”项目组对接工作。没有上线的中心要尽快与项目组确定对接方案、上线时间,已完成上线查询事项的中心要尽快开通办理事项上线工作。并按要求做好“一网通办”协调、配合工作。
三、已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中心,要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完善服务事项,优化流程,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联系人及电话:李存寿,0871-64320780。
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pdf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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