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积金监管 行业信息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命名为2016年昆明市“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公积金监管处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公积金监管处     时间:2017-02-22     点击数: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被命名为2016年昆明市“法治机关”

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2016年度,在昆明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的“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中,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昆明中心”)经过单位申报、组织推荐、重点培育、对外公示等多个程序考核,最终被命名为2016年昆明市“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受到昆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通报表彰。

多年以来,昆明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的新方法、新途径,常年聘请法律顾问,经常邀请专家学者到中心为全辖干部职工讲授法律知识,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及实际案例,指导帮助中心规范涉法事项,规避法律风险,引导鼓励全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和依法行政,扎实推进了中心全辖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昆明中心全辖干部职工均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取得了执法证,大幅提高了中心依法行政的能力,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目标,在全辖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