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情况的通报
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中心,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截至2016年9月底,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总额1598.3亿元,较年初增加239.92亿元;结余资金216.01亿元,较年初减少55.96亿元;个贷率80.37%,较年初提高7.57个百分点。
从个贷率情况看,85%以上的有8个中心,分别是楚雄、文山、玉溪、普洱、德宏、保山、丽江和省直,其中,楚雄、文山、玉溪分别为94.75%、94.61%和94.22%;75%—85%的6个中心,分别是大理、曲靖、昆明、红河、怒江和版纳;70%以下的有临沧、迪庆和昭通,分别为68.99%、67.82%和60.31%,离省人民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85%以上的目标任务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从结余资金来看,全省超过10亿元的有6个中心,分别是昆明、昭通、曲靖、红河、临沧、省直。其中,昆明、昭通、曲靖和红河结余资金分别为66.1亿元、33.7亿元、21亿元和20.9亿元。结余余资金较多的中心,要做好资金调节计划,进一步放宽公积金使用政策,大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加快资金释放,全面支持住房消费。
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中心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引导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加快结余资金释放力度,圆满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住房公积金个贷率85%以上的目标任务,为云南商品房去库存、稳增长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
截至2016年9月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汇总表
.xls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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