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多措并举推进电子化检查工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近日,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级中心”)针对7月2日利用电子化检查工具检测出的疑点数据,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分析,对确实存在的问题多措并举积极落实,整改工作初见成效。
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对于新开户的职工账户,控制必输字段,新增个人开户明细表,增加婚姻关系、手机号码及职业等字段的录入,做到能录尽录;对于已经存在的个人数据,要求各缴存单位逐项排查,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和完善,做到能补尽补。截至2019年7月19日已完成237家单位,14199人次的信息补录工作。
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逐项排查电子化检查工具反映的一人多户、一人多缴的问题,将1277条疑似问题具体细分为“正常-销户”“封存-销户”“销户-销户”“正常-封存”“封存-封存”的五种情况。对“正常-销户”类1088条、544对,“封存-销户”类96条、48对,“销户-销户”类10条、5对进行上报,建议进行系统清理。对“正常-封存”类、“封存-封存”类80条的疑似问题,电话落实到单位与个人,进行并户清理或者账号身份证修改。
进一步严格控制流程。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深化考核追责机制,减少人为操作失误;利用系统设置严格控制缴存金额上下限,对于低于缴存基数下线,业务系统予以提示,在相关单位进行了基数调整后方可继续办理缴存。截至2019年7月19日,共有931家单位进行了基数调整,其中涉及低于缴存下限进行调整114家、1904人。
进一步加强企业沟通。针对电子化检查中反映出的因经营困难、专制、合并、法人变更等原因导致单位欠缴6个月以上的情况,加强与经办人与法人代表的沟通,了解困难,做好思想工作,落实催缴职能。截至2019年7月22日对存疑的942家单位完成了催缴,其中,催缴后已经进行缴交或已明确将在短期内进行缴交的单位有188家。对确实无法履行缴存义务的企业,及时办理缓缴封存业务,做好监督工作,一旦企业情况好转立即督促企业缴纳欠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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