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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1-07-27     点击数:    

 

云建函〔2021〕67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四次会议

102提案的答复

 

雷闳强委员:

您提出的《让创文甘露浇灌菜农心间》的提案(第102号),已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

(一)对标一线城市,推进云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六保”“六稳”政策,通过下发通知,转发成都“五允许一坚持”做法等方式推广柔性执法,支持小微经济发展。并于2020611日召开全省城市管理专题座谈会,专题布置城市管理部门助力经济的措施,要求全省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在确保不占用消防通道、盲道、不侵占他人利益、不影响交通秩序和不扰乱市容环境卫生的前提下,综合运用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科学筹划、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

(二)支持小微实体经济经营发展,取消门店牌匾事前审批制度。为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在广泛调研和借鉴发达地区经验


的基础上,对门店牌匾进行准确定义,做好提前告知和指导服务等工作,除有国家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明确要求需要审批的门店牌匾外,一律取消门店牌匾事前审批。取消门店牌匾是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赢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人民网以标题为“便民!云南的门店牌匾制作不用事前审批啦”予以了报导。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积极配合好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结合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管集市”专项行动,鼓励一个乡镇建设一个公益性的农贸市场,缓解农民进城卖菜难的民生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61   

(联系人及电话: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监督处,刘飞,13388807817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63日印发